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渔发〔2019〕10号)、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20〕1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环境美、品质优、竞争强为目标,坚持依法治渔、质量兴渔、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原则,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行生态绿色养殖模式,加快形成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不断满足人民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依法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切实提升渔业水域环境质量,全面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成功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省级、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8家以上,全市38家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实现尾水零直排,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二、大力优化空间布局
(一)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统筹渔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义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禁、限养区水产养殖整治成果,合理布局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倡导“清水养殖”,促进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定,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
(二)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围绕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推广稻虾、稻鳖、稻鱼等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实现钒-水两用、田双收、稻渔双赢,坚持以《稻渔综合种养生产技术指南》为指导,引导执行《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SC/T 1135.1-2017)行业标准,开挖沟坑不超过稻渔综合种养田块面积10%,保证水稻稳产指标,坚决防止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现象,推动稻渔综合种养规范发展。加强稻渔品牌和新型业态培育,促进农旅融合和品牌化发展,提高综合种养效益。
三、积极发展健康养殖
(一)推行绿色生态养殖技术。遴选推广一批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主推品种和模式技术,推行水库洁水渔业,积极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多品种生态混养等健康养殖模式。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广疫苗免疫、生态防控等病害防控方法。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保护,通过增殖滤食性、杂食性等鱼类,净化开放性渔业水域水质,实现以渔净水、以渔养水,修复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