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按照“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思路,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居家医养结合方面:60周岁以上老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5%;健康管理率达70%;引导长护险发挥在居家医养中的作用;为失能老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方面:100%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均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属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合作,创新养老机构老人健康档案管理模式。
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方面:到2022年,100%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中医医院均设立老年病科和康复医学科;100%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4.5张;医疗机构建立医养结合照护中心床位200张以上;各医共体至少一个基层院区探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心理问题关注力度,探索开展老年认知障碍预防干预服务;加强老年医疗、康复、老年精神科和护理人才的培养。
三、工作任务
(一)搭建一个平台
以老人医养需求为导向、以部门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为基础、以智慧化为手段,有效整合利用养老服务资源和基层医疗服务资源,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医养服务网络平台。推动老年人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为老人查询医养政策、寻找医养资源、对接医养服务提供便利的一站式服务信息平台。通过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相结合的技术手段,推动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助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迈上智慧化新台阶。(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局、▲数管中心、医保局、残联、财政局)
(二)构建两个体系
1.构建医养结合管理体系。建立我市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府办、卫健局、民政局负责人为副召集人,编制主管部门、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自规局、医保局、数管中心、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卫健局。
2.构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体系。探索建立“1+14+X”形式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体系(1家市属综合医院为老年医学龙头医院+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家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真正实现“治疗在医院、康复回社区”,打造养老、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一体化连续性的医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发改局、自规局)
(三)提升三种服务能力
1.提升医院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引导开设老年病医院,加快综合性医院和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建设,提高老年人整体健康管理水平。鼓励老年医学龙头医院带头开展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制定老年病医学相关标准、规范,指导全市开展老年健康相关工作。支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共建,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责任单位:▲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通过医共体建设、病房共管等制度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鼓励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认知功能评估,在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专业指导下开展针对性治疗。支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医养服务团队、拓宽医养服务范围,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开展医养合作、医养结合照护、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
3.提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就近便利、互利互惠”原则建立医养合作机制,鼓励以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医养合作。(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
(四)推进医养结合五项重点工作
1.推进家庭病床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家庭医生团队对居家养老中有连续医疗需求但到医疗机构住院有困难的特定老人建立家庭病床,为失能老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营养和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综合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质控管理,使家庭病床成为医院病床的有效补充与延伸。为推进家庭病床建设,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家庭病床医保政策,残联针对残疾老人按相应政策做好辅助器具配置工作,相关部门要支持医共体牵头单位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薪酬倾斜政策。(责任单位:▲卫健局、医保局、残联、人社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