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2号)精神,为加快我市直播电商创新发展,推进“两个样板”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MCN机构每签约一名服务义乌企业实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2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主播的,分别给予MCN机构500万元、80万元、10万元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对地方综合贡献额超10万元的MCN机构,给予地方综合贡献额90%奖励。
二、加快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对计容建筑面积超5000㎡、年直播带货超6000场的直播电商基地(非工业用地),经认定,按其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三、支持企业直播销售。对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用自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应税销售额超500万元的,按其销售额的1.5%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