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进口产业政府增信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进口产业政府增信基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进口主体融资可获得性,助力进口产业快速发展提升,按照《关于印发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义政发〔2018〕57号)文件精神,设立由政府出资引导、银行资金衔接的进口产业政府增信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一、运作模式
进口产业增信基金以银行保证金形式提供增信,由银行为进口主体提供授信,进口主体在授信额度内享受本外币贷款、信用证等贸易项下金融服务。基金、银行双方按7∶3比例共担风险。
二、业务规模
基金总体规模为1亿元,后期根据市场需求和基金运行情况适度调整。根据本办法,基金最高杠杆倍数为10倍。
三、准入条件
注册地位于义乌且未列入海关“失信企业”名单的纳税主体,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均列为增信基金适用对象:
(一)进口额
上一年度进口额100万美元(含)以上或近6个月月均进口额达10万美元(含)以上。
(二)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至少有一人具有3年(含)以上进出口从业经历,同时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授信情况
已授信金融机构数少于3个(含)。
四、管理模式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市场发展委、国资运营公司等部门参与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使用情况报备、承办银行协调、基金管理办法调整及其他管委会认为需要协商的重大事项。
五、职责分工
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如下分工明确职责,共同推动基金落地:
(一)商务局
承担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进口增信基金管理办法。负责提供一般贸易进口企业相关业务数据。协助金融机构推广产品。
(二)国资运营中心
承担政府增信资金的出资。负责对基金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三)金融办
会同商务局完成进口增信基金管理办法设计。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增信基金产品和开发进口系列融资产品。
(四)市场发展委
负责提供跨境电商企业相关业务数据。协助金融机构推广产品。
(五)财政局
根据基金实际损失金额给予基金管理方全额补贴。
六、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方在银行开设进口增信基金专户并负责基金打款指令核放,除缴存保证金和风险代偿外,账户资金不得提取和支用。协助承办银行对进口主体开展尽职调查、贷后管理、风险代偿、债权追索等操作事项。每季度将基金业务规模、风险评判、企业评价等情况上报基金管委会。
七、业务受理
义乌辖内银行机构认可本办法约束条件,并经基金管理方同意后,获得增信基金承办银行资格。进口主体向承办银行提交授信业务申请,承办银行牵头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八、额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