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我市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技术规范,我市对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评估,评估成果已通过验收并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2〕5号文件正式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我市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技术规范,我市对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评估,评估成果已通过验收并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2〕5号文件正式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