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墓规划布局,加快生态公墓建设步伐,有效缓解公墓资源紧缺局面,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市级生态公墓命名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址要求
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必须符合《义乌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义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建在荒山、荒坡、非耕种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上。申报的墓区面积不得少于50亩。
二、命名程序
市级生态公墓命名由各镇街提出,报民政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命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公墓地形图;
3. 可行性研究报告;
4. 国土、林业、建设等部门意见;
5.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公墓建设与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