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40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28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2〕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冬春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以来,各镇街、各部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保持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但进入冬季后,气候干燥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各类节庆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人流物流集聚,各类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急剧增加,火灾事故呈现出多发趋势。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全省“两会”即将召开,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意义重大。对此,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继续巩固深化前一阶段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工作成效,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本地、主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把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等要围绕重点时段,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清除消防安全监管“盲区”。要深化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针对企业生产环节中的隐患,以及职工生活用电用火增多诱发火灾等因素,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整治,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整治机制,确保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切实到位。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保持严查隐患严格整治的工作态势。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小型公众聚集场所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等开展专项整治。要严格执行公众聚集场所“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始终保持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设、商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民政、国资等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对建筑工地、简易工棚和员工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可燃易燃建筑构件的使用。各镇街要对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火灾多发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环节。对企业生产工艺中发热、易燃、助燃等化工产品储存等重要环节开展针对性检查。坚持突出问题不排查彻底绝不放过、严重隐患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要以“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等时段为重点,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类节庆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坚决依法整治安全隐患。
四、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深入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要广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普及教育,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员工“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单位预防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的能力。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开设专栏专版,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发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建设、工商、安监、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督促落实火灾隐患防范措施。要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认真做好综合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镇街专职消防队要认真研究冬春季灭火救援的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执勤备战措施和“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强化执勤车辆装备检查,确保时刻处于良好的执勤备战状态。各镇街要对村、社区义务消防队进行指导,并开展装备检查,组织集结、测试、预案演练等工作,确保灭火装备完好有效,切实提高义务消防队就近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公安、安监、消防、卫生、环保、供水等部门合力,做到“快速反应,密切配合”。要针对本辖区主要灾害特点,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政府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战勤保障的能力。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40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28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2〕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冬春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以来,各镇街、各部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保持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但进入冬季后,气候干燥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各类节庆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人流物流集聚,各类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急剧增加,火灾事故呈现出多发趋势。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全省“两会”即将召开,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意义重大。对此,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继续巩固深化前一阶段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工作成效,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本地、主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把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等要围绕重点时段,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清除消防安全监管“盲区”。要深化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针对企业生产环节中的隐患,以及职工生活用电用火增多诱发火灾等因素,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整治,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整治机制,确保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切实到位。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保持严查隐患严格整治的工作态势。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小型公众聚集场所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等开展专项整治。要严格执行公众聚集场所“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始终保持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设、商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民政、国资等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对建筑工地、简易工棚和员工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可燃易燃建筑构件的使用。各镇街要对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火灾多发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环节。对企业生产工艺中发热、易燃、助燃等化工产品储存等重要环节开展针对性检查。坚持突出问题不排查彻底绝不放过、严重隐患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要以“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等时段为重点,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类节庆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坚决依法整治安全隐患。
四、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深入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要广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普及教育,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员工“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单位预防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的能力。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开设专栏专版,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发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建设、工商、安监、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督促落实火灾隐患防范措施。要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认真做好综合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镇街专职消防队要认真研究冬春季灭火救援的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执勤备战措施和“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强化执勤车辆装备检查,确保时刻处于良好的执勤备战状态。各镇街要对村、社区义务消防队进行指导,并开展装备检查,组织集结、测试、预案演练等工作,确保灭火装备完好有效,切实提高义务消防队就近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公安、安监、消防、卫生、环保、供水等部门合力,做到“快速反应,密切配合”。要针对本辖区主要灾害特点,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政府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战勤保障的能力。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