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教育局等部门《义乌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义乌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接送服务,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多形式并举,分阶段实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全面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我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从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入手,逐步扩大安全保障范围,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基本解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以县为主: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二)因地制宜:区分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
(三)讲求绩效:以学生交通安全为绩效目标,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建立由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合理分担费用的机制。
四、实施时间与范围
实施时间: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
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原则上为学校和家庭距离3公里以上。
五、工作任务
(一)落实责任。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由市政府统筹实施,把学生交通安全工程作为当前民生工程和教育工作的重点,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统筹解决。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坚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妥善处理中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具备通车条件的,积极依托公共交通解决,即通过延伸公交线路或加密公交站点等方式由公共交通公司或专业运输公司承担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对于公共交通或专业运输公司不能覆盖的地区,逐步提供校车服务。校车服务可以通过学校配备校车或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提供。
(三)监督检查。本方案实施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方案、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向社会公布;车辆购置、车辆保险、车辆维修、GPS系统装置等要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依法对学生接送车辆的销售、运营进行严格监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减少安全事故。
六、工作机制和职责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头实施。市政府成立全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附后),统一领导和组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
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落实责任。牵头研究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生上下学接送服务及优化交通条件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
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审核校车许可申请和接送线路;建立校车台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综治部门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地落实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并将各部门落实情况纳入平安综治考核。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配合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审核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局负责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合理规划农村客运线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水平,增加对学校周边公路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公交站点的设施,加大学校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配合做好校车接送线路勘察等工作。向市政府提交延伸公交线路或加密站点的方案,并结合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每年分批加快完善公交线路或加密班车。
国资委、交发公司切实落实所属参与接送学生的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提供符合条件的、车况优良的车辆,选择优秀的驾驶员参与学生接送,保障运营安全。
住建局负责加强学校附近停车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完善学生过街立体通道和设施。
财政局负责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专项资金的落实,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发改委负责把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生上下学接送服务及优化交通条件规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录; 核定学生乘坐收费标准。
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和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宣传、经信、税务、质监、审计、法制等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责,落实相应职能。
各镇、街负责辖区内学校、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订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站点建设调整方案;负责候车亭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等。
提供校车服务的运营公司及配备校车的学校、教育机构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做好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学校、教育机构负责学生接送日常安全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等维护上下学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校内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生学生接送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镇街负责人的责任。
义乌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迎
副组长:金震云(市府办)
王永明(教育局)
组 员:吴彩军(教育局)
郑厚泽(综治委)
石长禄(公安局)
吴仕宝(交通局)
李晓玲(财政局)
朱乐民(发改委)
郑亚明(住建局)
许双源(安监局)
傅学勇(国资委)
吴建民(交发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吴彩军任办公室主任。
市教育局等部门《义乌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义乌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接送服务,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多形式并举,分阶段实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全面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我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从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入手,逐步扩大安全保障范围,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基本解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以县为主: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二)因地制宜:区分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
(三)讲求绩效:以学生交通安全为绩效目标,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建立由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合理分担费用的机制。
四、实施时间与范围
实施时间: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
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原则上为学校和家庭距离3公里以上。
五、工作任务
(一)落实责任。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由市政府统筹实施,把学生交通安全工程作为当前民生工程和教育工作的重点,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统筹解决。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坚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妥善处理中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具备通车条件的,积极依托公共交通解决,即通过延伸公交线路或加密公交站点等方式由公共交通公司或专业运输公司承担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对于公共交通或专业运输公司不能覆盖的地区,逐步提供校车服务。校车服务可以通过学校配备校车或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提供。
(三)监督检查。本方案实施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方案、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向社会公布;车辆购置、车辆保险、车辆维修、GPS系统装置等要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依法对学生接送车辆的销售、运营进行严格监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减少安全事故。
六、工作机制和职责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头实施。市政府成立全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附后),统一领导和组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
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落实责任。牵头研究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生上下学接送服务及优化交通条件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
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审核校车许可申请和接送线路;建立校车台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综治部门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地落实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并将各部门落实情况纳入平安综治考核。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配合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审核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局负责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合理规划农村客运线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水平,增加对学校周边公路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公交站点的设施,加大学校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配合做好校车接送线路勘察等工作。向市政府提交延伸公交线路或加密站点的方案,并结合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每年分批加快完善公交线路或加密班车。
国资委、交发公司切实落实所属参与接送学生的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提供符合条件的、车况优良的车辆,选择优秀的驾驶员参与学生接送,保障运营安全。
住建局负责加强学校附近停车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完善学生过街立体通道和设施。
财政局负责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专项资金的落实,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发改委负责把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生上下学接送服务及优化交通条件规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录; 核定学生乘坐收费标准。
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和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宣传、经信、税务、质监、审计、法制等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责,落实相应职能。
各镇、街负责辖区内学校、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订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站点建设调整方案;负责候车亭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等。
提供校车服务的运营公司及配备校车的学校、教育机构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做好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学校、教育机构负责学生接送日常安全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等维护上下学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校内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生学生接送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镇街负责人的责任。
义乌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迎
副组长:金震云(市府办)
王永明(教育局)
组 员:吴彩军(教育局)
郑厚泽(综治委)
石长禄(公安局)
吴仕宝(交通局)
李晓玲(财政局)
朱乐民(发改委)
郑亚明(住建局)
许双源(安监局)
傅学勇(国资委)
吴建民(交发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吴彩军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