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建立科学统一的城乡住户调查体系,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状况,更好地满足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等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要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加强分市县住户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加强住户调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住户调查是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多年来,受城乡二元结构制约,住户调查一直分城乡独立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的指标、标准、方法都不尽相同,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支水平和结构等统计数据不完全可比,无法提供全体居民收支数据,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和支出结构等。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住户调查体系,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对于加快建设收入信息监测系统,更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扎实有序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浙江省作为全国先行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试点省市之一,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开展以市为总体的样本更换工作。样本更换以六次人口普查小区为抽样框。我市经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审定,已确认40个普查小区为调查点,共将抽取400宅住户作为调查对象(各镇街的具体情况见附表)。根据浙政办发〔2012〕9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新抽选的住户调查样本应于2012年11月起试记账,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住户调查点。 三、认真做好调查员的选聘工作。根据《浙江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要求,各调查点需选聘1名调查员具体负责本调查小区的一体化改革工作和住户调查工作。具体的选聘要求为:能够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有会计、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适中,并在各自村居或小区中有一定知晓度;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和住户样本调查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调查员的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