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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义乌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义乌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目标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林资发〔2011〕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浙政发〔2012〕1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环境,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确保我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等指标稳步增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区六城”发展战略,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林业改革创新,加大林业发展与保护力度,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全面推动“森林义乌”建设,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际商贸名城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 

  二、工作目标 

  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实现“森林义乌”建设目标。全市森林面积比2012年增加500亩森林蓄积量比2012年增加1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左右,森林质量和森林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功能和防灾抗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逐步建成以山区森林资源为核心、生态公益林为依托、通道绿化为框架、镇村绿化为基础的区域森林生态系统。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加强造林绿化,大力增加森林面积。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通过森林城镇工程、森林村庄工程、森林通道工程、森林河道工程、森林田园工程、林相改造等工程,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实施森林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大力增加森林面积,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把义乌打造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城市与森林水乳交融”的宜商宜游宜居城市。 

  (二)着力加强森林经营,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一是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对长期封山育林,林木密度过大的中幼林进行适度的抚育间伐,提高林分质量;对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要加强培育管理,争取早日郁闭成林。 

  二是着重推进林相改造。以松、杉等中幼针叶林为重点,对地质灾害区,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重要水系源头、大中型水库周围,森林灾害高发地区、城镇周围等区域,采用“封育、补植、改造”等综合措施,培育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加快推进抚育改造、林相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的生态、经济和景观功能。 

  (三)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有效巩固建设成果。 

  一是强化林地管理。坚持集约利用土地,修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加强对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的监管,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 

  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打造健康森林。以保护和增加森林资源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切实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疫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专业化测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应对局部突发林业生物灾害事件的防治能力,力争不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 

  三是加强森林消防工作,打造平安森林。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进森林防扑火队伍及装备体系建设、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并大力开展扑火培训和实战演练;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周密部署森林消防宣传月、宣传日及森林防火重要期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第一责任人为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主要责任人为具体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考核办法 

  市政府每年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镇、街自查和市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街于每年12月上旬对本辖区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检查,考核内容按照《义乌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先进单位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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