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重新公布义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 任: 王 迎
副主任: 金震云(市府办)
陈国强(组织部)
吴 翎(宣传部)
王永明(教育局)
施光辉(创建办)
委 员: 葛晓明(教育局)
张永民(人力社保局)
朱乐民(发改委)
虞慧英(经信委)
王海涛(公安局)
何允铨(民政局)
吴宗根(司法局)
李晓玲(财政局)
金一寒(住建局)
朱群英(交通局)
杨忠宏(商务局)
朱伟武(文广新局)
杨立强(卫生局)
盛建成(行政执法局)
冯秀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金文梁(旅游局)
毛樟旭(民航局)
王志坚(体育局)
曹学健(工商局)
杨立仙(食药监局)
张允丰(中国电信义乌分公司)
蔡喜法(邮政局)
吴 爽(团市委)
应学勤(妇联)
蔡圣巍(中国移动义乌分公司)
陈一玲(银监办)
方文荣(广播电视台)
朱庆平(商报社)
贾军花(商城集团)
潘正操(铁路义乌站)
陈沛森(工商学院)
王吉富(教育局)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葛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吉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义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附件
义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义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是:负责制订语言文字工作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履行工作领导、指导和协调职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市府办:负责组织和参与全市语言文字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督促行政机关贯彻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督促公务员带头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监督、检查全市电子信息产业系统的用语用字情况;协调解决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
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公务员以普通话、规范汉字为基本的公务用语用字;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基本素质列入公务员招考条件;指导、协调、监督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考核;指导、督促全市就业指导、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和考核工作。
市委宣传部: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明确要求;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教育局:负责市语委办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考核,为全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评估;督促、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教育教学活动。
法制办:审查全市规范性文件用字;组织起草或审查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创建办: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文明单位的用语用字情况,监督检查宣传用语用字的文明、规范、标准。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内容之一,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明确要求。参与组织协调创建语言文字城市工作。
团市委:贯彻实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群众性活动。
妇联: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农村平安家庭、社区家长学校中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提升妇女儿童的普通话整体水平。
发改委: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统筹考虑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开展发展语言文字事业的科学研究项目。
经信委: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工业系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提高本系统规范化用语用字的整体水平。
公安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全市公安系统中积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严格规范本市范围内道路、交通标志的用字。
民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积极推行地名用字和地名标志的标准化、规范化;监督、检查各类地名标志(门牌、楼牌、路街巷里弄牌等)的规范用字情况;做好社会组织管理、登记以及福利企业等方面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司法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指导、督促全市律师机构、公证机构、看守所等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积极推广普通话。
财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住建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城市燃气、市政、园林绿化等机构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积极推广普通话,对建筑项目的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交通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窗口服务部门、公共交通从业人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严格规范汽车站及公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的用语用字。
文广新局: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演艺、解说等直接面向公众的相关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并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各种文艺活动中的用语用字情况。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各项规范和标准;监督检查出版物的用语用字情况,加强对出版物用语用字的规范管理。
卫生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的医疗服务人员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出具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用语用字规范的监督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严格规范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用语用字,并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范围内的用语用字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365便民服务中心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和相关服务事项的用语用字规范工作,积极推广普通话。
旅游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导游人员等旅游从业人员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并组织参加培训和测试;协助做好旅游饭店、风景旅游区(点)、旅游交通和旅游购物等场所的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
体育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严格规范体育场所、体育活动、体育赛事、体育宣传的用语用字。
工商局、商务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严格审查企事业单位的名称用字,监管企事业单位的商标、商品包装、标签、广告及牌匾的用语用字;依法查处违反用语用字规定的广告制作、发布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包装用字情况;严格规范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用语用字并配合做好药械从业人员的用语用字规范工作。
广播电视台: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普及语言文字知识,推广普通话;对播音员主持人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对各类节目、栏目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系统内不规范用语用字行为。
义乌商报社: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全社会普及语言文字知识;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从业人员中积极推广普通话;做好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
民用航空管理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的机场工作人员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并组织参加培训和测试;严格规范机场的用语用字。
商城集团: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面向经营户的市场管理人员提出普通话等级要求,组织参加培训和测试;对各市场和商业街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经营户的普通话和规范用语的整体水平。
邮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邮政行业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并组织参加培训和测试;对邮政营业场所及邮件等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通信行业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并组织参加培训和测试;对通信网络以及营业服务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银监办:负责金融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督促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并组织参加培训和测试;对全市金融系统及其营业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铁路义乌站: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市内各列车站(台)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辖列车的播音员、乘务人员等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提出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并组织参加培训和测试。
工商学院:做好学校的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对师生的普通话水平和使用规范汉字能力提出要求并组织培训和测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科研水平;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提供理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