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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及使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增强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对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紧迫而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市各相关部门务必树立抓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就是抓项目、抓投资、抓增长、抓发展的理念,把它与平台建设、新增长点培育、以及城市品位提升有机结合,做到高度重视,统盘谋划。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及市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分门别类,加快推进
  对已达到出让条件的地块,各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报批,抓紧出让,尤其是要加快政府性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和商业综合体等服务业项目的出让。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科学把握节奏和时机,有序合理地安排大宗房地产、经济适用房、沿街商住用房用地投放市场。
  对于能划拨供应的各类道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必须能供尽供,其中已用未供项目必须全部办理供地手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必须于7月底之前完成供地手续。各镇、街道及工业园区和用地单位要积极开展项目报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账实不符的土地委托社会中介进行核对,彻底理清旧账。
  对暂时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必须统一纳入政府储备,并于10月底前完成。各镇、街道务必完成实地勘界,土地清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拆迁,以及违章(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前期工作。纳入政府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要在征求国土、规划、财政、综合执法、安监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镇、街道公开方式选择使用单位。
  三、协同配合,强化督查
  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发改、经信、商务、住建等部门要联动,制订招商政策,明确出让条件,有序引导土地出让和供应。同时,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专项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市国土资源局每月汇总通报各镇、街道和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委市政府督查办要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按季度通报进展情况,把土地消化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2013年义乌市土地出让任务分解表
        2.2013年义乌市土地划拨任务分解表
        3.2013年义乌市土地储备任务分解表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附件

义政办发201304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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