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义乌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日
义乌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
(2014年7月30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
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保证政府决策的依法合理、科学民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提交市政府会议的议题和程序
市政府议事的形式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主要议题有:
1.传达和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委、市政府以及义乌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2.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4.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5.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主要议题有: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2.传达和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3.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审议规范性文件;
5.讨论提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6.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三)市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主要议题有: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市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3.研究需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4.总结交流部署一个阶段的政府工作;
5.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事项。
(四)市政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市长、副市长或经授权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主要议题有:
1.研究处理属于市政府领导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事项;
2.研究处理属于市政府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事项;
3.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4.研究处理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指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5.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五)市政府会议程序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分送相关市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提交市委会议的议题和程序
(一)市政府工作中需报市委讨论决定的主要议题有:
1.提交市人大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
2.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安排草案;
3.全市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
4.对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的贯彻实施意见及执行情况;
5.报请上级审批的重大事项;
6.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
7.副科级机构变动、设置等事项;
8.市政府常务会议认为需要提交市委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9.市委要求市政府提交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提交市委会议讨论的议题,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