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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4

 

 

 

义乌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的战略决策,全面提升我市教育整体水平,全面落实教育事业率先发展、快速发展和科学发展,推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场、产业、城市、社会转型升级相衔接,与人口变动相适,快推进我市“两富”现代化建设进程,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1142号)要求,特制定《义乌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实施方案》。

一、创建基础

一个时期以来,我市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高起点,大投入”发展各类教育,“抓改革,促内涵”推进各类教育,“重均衡,育品质”提升各类教育。全市教育结构与资源不断优化,教育改革与创新不断深入,教育质量与效益不断提高,教育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1999年和2002年分别通过了浙江省首批教育强市的评估验收和复查验收,2009年通过了全国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特色示范市评估验收,在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三步走战略中,顺利完成了“强基础”和“创特色”两大阶段的主要任务,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创设了有利的条件和坚实的基础。

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建设国际商贸特区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日益提高需求相比,还有不少距离。一是教育发展与城市发展配套适应不充分,人口集聚功能明显的商贸区、工业区学校(幼儿园)配套不足;二是公民办教育发展不相协调,民办教育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仍较低;三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待于进一步浓厚。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在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整改。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和优先发展教育,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城乡一体为方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终身化、信息化和国际化,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基,为我市国际商贸特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在浙中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实施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浙教督室〔20122),以国内教育发达市为标杆,2018年,形成与我市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结构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到2015年,进入全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先进行列, “教育体制充满活力,教育体系基本完善,教育资源优质充裕,教育机会更加公平,教育水平适度超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的现代化教育构架基本形成,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

第二阶段:到2018年,进入全国教育现代化先进行列,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教育改革创新成效明显,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形成终身教育体系,建成学习型城市,教育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

(三)具体目标

——教育思想观念现代化。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新观念,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改革开放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思想价值观念,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人的思想观念现代化。

——教育管理水平现代化。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政府依法行政,教育部门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深化教育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工业化、都市化、全球化背景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监控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现代化。

——办学条件水平现代化。教育投入适应教育现代化创建需要,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形成校园布局合理,资源配置科学,建设分类推进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将教育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城乡网络全覆盖、资源全覆盖和服务全覆盖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教育体系水平现代化。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横向沟通,纵向衔接,开放多元、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继续教育网络,教学内容体现现代科学文化最新成果,教学方式开放灵活,考试评价制度科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和学习型社会发展需要,构建一个充满生机、有义乌特色的现代化教育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教育发展水平现代化。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教育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建立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加强农村成人和外来建设者教育,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教育开放等现代教育观念被广大群众理解和接受,现代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评价观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建成学习型城市,区域教育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与新时期现代化建设需要相适应的具有义乌地方特色的现代教育精神和先进区域文化。

四、主要任务与实施措施

(一)主要任务

参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评估操作标准》,要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在全面落实《义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1.依法保障对教育的投入。根据省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要求,市财政要按常住人口预算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投入主渠道畅通,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人均教育投入、生均教育投入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根据省定标准提足土地出让金的收益,并用于教育;加大对教师培训经费的财政投入,达到省定教师工资总额3%的要求。

2.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能力;改善教师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市编办、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财政局要按照当前教育实际需求与国际商贸特区建设需要,通力协作,科学谋划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确保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数量、教师结构、教师待遇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达标标准。

3.科学编制教育布局规划。市教育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要根据全市建设国际商贸特区的要求和特点,适度超前,科学制订与我市商贸特区建设相适应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把以经商投资创业人员和技术管理骨干为重点的外来建设者子女的就学需求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的专项规划,确保2015年班额控制达到省定基本达标标准,外来建设者子女就学保障达到省定要求。

4.有效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市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浙江省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标准,加快建设速度。优先解决标准化改造和等级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指标,新建9所初中、小学,解决新增外来建设者子女就学学位6000个。

5.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市教育局要根据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省等级职业学校评定要求,以及初中、小学课程改革对教育信息化的需求,加快编制“十二五”时期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市财政预算要保证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有计划投入,确保2014年学校图书仪器、教育信息化装备达到省评定要求。各中小学要以创建现代化市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6.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各级党政领导要更新教育观念,确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师。市教育局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和我市初中教育教学实际,修订中考招生制度,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取消普通高中学校的“三限生”招生名额,争取按省定要求把班额控制在40人左右。市教育局要积极构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教师发展性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引导学校、教师、学生确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价值观。

7.大力开展学习型、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要根据我市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强的特点,创新机制,创设载体,强化社区管理。要以弘扬义乌精神为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市教育局要以工商学院、电大学院、职业学校、市民大学、社区学院、成人文化技术为阵地,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职工教育培训等形式,更新市民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市民文化素养。

8.努力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各镇街,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攻坚破难,着力解决各类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确保2014年年底相关指标达到省定要求。省三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在园儿童总数的80%以上,各镇、街至少建成一所达到省二级以上的中心幼儿园;初中、小学2013年开始,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以内,2015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择校率为0;符合省定条件的外来建设者子女在公办就读率达100%;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比例达85%以上;省等级职业高中一级学校比例达100%;街道社区学校(乡镇成人学校)标准化率达100%,成人取得“双证制”教育证书率每年占常住人口0.1%以上;加快高职院校发展,引进高校合作项目,积极寻求与国内一流或境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集聚职业教育资源,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机电技师学院中德合作“双元制”人才培养项目,建立“欧盟技师”培训点;实现浙江师范大学义乌商学院签约;激活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联合体。

(二)实施措施

为如期完成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的任务,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保障。

1.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领导。为扎实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领导小组,由何美华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宣传部长季金甫和分管副市长邵国龙任副组长,市府办、市编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文广新局、流动人口管理局等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创建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策划、安排、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现代化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工作小组,开展宣传策划、整改实施、督查迎评等工作。

2.全面开展区域特色文化建设。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内涵的理解,并根据我市教育实际,提高对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广新局要加快制订区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在传承义乌优良传统文化的同时,汲取世界先进文化和发达国家先进的教育思想与办学理念,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义乌发展需要的人才为目标。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义乌文化建设前进的方向,义乌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以形成全体市民对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广泛共识。

3.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在坚持“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级政府对人、财、物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与有力保障的前提下,要与时俱进,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和需求进行教育改革创新。构建民主开放的教育发展咨询平台,完善科学高效的教育发展决策机制;构建完善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经费保障、师资保障、资源保障等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强化中心校对辖区内学校的管理职能,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理的实效性。

4.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教育局要根据当前义乌教育发展需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科学制订我市办学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对教育的管理职能,努力构建“管、办、评”相分离的办学机制,完善教育局管教育、学校办教育、政府督导评教育的机制,简政放权,增强中小学办学活力。2014年开始在部分中小学尝试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办学自主权,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和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教育局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7号)的相关规定,牵头落实今后一个时期民办教育在获取教育用地、教师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014年至少引进一所高端民办学校,积极鼓励中外有识之士、教育集团来我市创办高水平、高质量的民办学校,以促进公民办教育共同繁荣发展,以适应国际商贸特区建设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5.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镇街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各类学校建设纳入市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要制订创建工作年度计划,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宣传部、文广新局、教育局及新闻媒体要将创建教育现代化市的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造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全体市民对现代化教育的共识,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市督考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创建工作督查,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组织专门工作队伍及时准确分析、研究创建情况,及时汇报进度和效果,强化督查功能,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推进步骤与工作要求

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必须采取“分阶段实施,稳步推进”的方针,整个创建工作分六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2月—20144月宣传发动阶段。市委、市政府制定《义乌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创建现代化市实施工作的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20145月—20146月自查摸底阶段。各部门、镇街参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评估操作标准》要求在20146月底前完成自查摸底,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改的措施与达标的时间,对需要多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要提请市创建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自查摸底情况于20147月底前报市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办公室。

第三阶段:20147月—20156月整改实施阶段。各部门、镇街要参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评估操作标准》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于20156月底前报市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办公室。

第四阶段:20157月—20158月自查验收阶段。市委、市政府于20148月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根据评定指标进行一次自查验收。

第五阶段:20159月—201512月申报迎评阶段。市创建办根据市自查验收情况撰写自查自评报告,20151015日前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评估申请。各部门、镇街根据市验收组提出的意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力度,做好迎接省教育现代化市正式评估的各项准备。

第六阶段:20161月—201912月整改提升阶段。根据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和省评估组的意见,制定专门规划,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是推进城市建设,实现我市经济社会“两富”现代化的前提与基础,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有效载体,是全市各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使命和责任。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一把手要亲自抓。要统一认识,统一步调,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我市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贡献。

 

附件:1.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指标责任分工表

2.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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