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2015年农业专项资金扶持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义乌市2015年农业专项资金扶持方案
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政府2015年统筹安排农业补助资金3700万元,切块扶持粮食生产、粮食功能区建设、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央农机购置配套和政策性农业保险7个方面,具体方案如下: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总额1000万元)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1.申报范围。在已编制的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范围内。
2.申报对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补助标准
1.2014年1月1日后新立项建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后,根据规划范围内实际建设的面积,市财政按每亩2000元给予镇街定额补助。
2.2013年底之前立项开工的功能区建设项目,市财政继续按实际建安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
(三)补助程序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由所在镇街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审核后下达当年建设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按照《义乌市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义财农〔2013〕9号)文件执行。
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总额500万元)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1.申报范围。限定在年度编制的我市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提升区块内。
2.申报对象。土壤培肥项目区内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苗木除外),同一区块可连续申报四年。
(二)补助标准
申报对象按照土壤培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的,紫云英绿肥,每亩补贴70元;秸秆还田腐熟剂应用,每亩补贴40元;商品有机肥应用,每亩补贴100元;农田耕作层改良,每亩补贴40元;配方肥施用,每亩补贴50元;因缺补缺(增施钾肥),每亩补贴20元。
(三)补助程序
1.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区内的肥料用户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并填写购肥申请表。
2.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生产企业送货到用户指定地点后,由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核查验收,现场拍照并填写供肥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