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交通治堵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2015年交通治堵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区交通治堵工作,有效缓解城区交通“两难”问题,在总结我市2014年交通治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全球小商品贸易中心、国际陆港城市和创新活力之都的目标,着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全面实施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调节交通需求总量,建设智慧交通系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畅通、绿色、文明、高效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目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城市路网、建设完善城市循环组织网、建设完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重点缓解“潮汐交通”和“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力争城市交通治堵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以提高分担率为龙头,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建设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市民公交出行,努力实现公交分担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1.研究出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牵头单位:交通局,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
制订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调整完善公共交通发展扶持政策。
2.建设BRT公交线路建设(牵头单位:交通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恒风集团)。
建成一条BRT公交线路。
3.建设P+R项目建设(牵头单位:交通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恒风集团)。
加快商城大道与阳光大道交叉口处的P+R项目建设,引导东阳、诸暨等方向自驾车集中换乘。
4.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组织(牵头单位:交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
完成城乡公交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强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加快公交场站设施建设,加快汽车北站建设,新增公交首末站5个,港湾式站点50个以上。大力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加大公交运力投放,新增2条城市公交线路,优化调整4条城市公交线路,新购清洁能源车50辆。
5.加快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城投集团,责任单位:住建局、相关镇街)。
按照“合理布点、逐步完善”原则,在兼顾各区域道路建设、环境整治、城市规划等各类因素的情况下逐步完善点位,建成有层次、上规模的站点网络。新增120个站点、3000辆公共自行车。
(二)以保障畅通为目标,完善城市路网系统。
1.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牵头单位:住建局、交通局,责任单位:城投集团)。
确保03省道改建工程城区段通车。打通口岸路、涌金大道、拥军路、春晗路、新科路、篁园路等6条重要断头路,实现主车道通车。完成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等立交桥改造实现主车道通车。完成南洲花园二期配套道路等配套道路建设。加快金融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完成兴隆大桥建设。
2.科学实施微循环交通组织工程。(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建设局、城投集团)。
结合江滨四苑小区等封闭小区建设,老城区交通改善等相关工作,科学论证、组织区块交通,实现区块进出交通的循环顺畅,缓解片区交通两难。
3.继续开展交通拥堵点治理。(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建设局)。
打通拥堵点,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高行车速度。2015年完成对西城路与机场路、戚继光路交叉口等不少于五个拥堵点的改造。
4.加快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公安局、执法局、城投集团)。
进一步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基本路权,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5.严格开展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报告工作(牵头单位: 规划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增强规划论证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义乌市域范围内重要建设项目、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较大修改的建设项目、涉及利害相关人重大权益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认为需要论证的其它建设项目等进行选址论证报告。做好深化综合分析交通影响工作,将交通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纳入选址论证报告。使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更具合理性、权威性及可操作性,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6.建设一批人行过街设施(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城投集团)。
全面启动(绣湖中学附近)、望道路(世纪联华附近)等8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
(三)以缓解停车难为重点,加快建设停车系统。
1.推进停车位建设(牵头单位:治堵办,责任单位:规划局、住建局、城投集团、市场集团、恒风集团、交投集团)。
推进停车矛盾突出的市场、商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建设。2015年城投集团新建停车场4个,新增公共停车位800个。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居住区内部停车泊位挖潜及改造。
2.全面整治地下停车空间功能挪用现象(牵头单位:执法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市场集团)。
对市区停车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对未经批准改变规划规定使用性质的停车场,一律恢复原有停车功能,实现零挪用目标。
3.加快地下空间规划(牵头单位:规划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
对市区几个重要的节点考虑设置地下空间,解决人车分流、停车难等问题,缓解区域交通压力,适当开发地下商业,衔接已有地下空间,提高地下空间开发整体效益,达到地下与地面周边环境和功能单元相协调,具体包括停车、交通流、商业、管线、防空等。
(四)以整合提升为抓手,加快推进交通信息化
1.落实年度智能交通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