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持了粮食生产的平稳发展势态。但我市粮食生产的资源约束日益加大,种粮成本快速攀升,种粮比较效益不高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稳定粮食面积难度加大。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更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和安全,根据省、金华2015年粮食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保障,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为重点,落实责任稳定面积,加大投入强化基础,创新机制培育主体,依靠科技提高单产,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201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23万亩、总产量9万吨的任务。
二、推进粮食补贴政策整合改革
2015年我市整合稻麦种植大户补贴、统一服务补贴(包括水稻机插、统防统治、水稻统一育秧、早稻直播)等政策,统一归并为稻麦规模种植补贴,按照“力度不减、规模导向、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通过优化补助项目、完善核查手续、简化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发挥最大效益(2015年度粮食生产与沃土工程的扶持政策及其执行程序详见附件1)。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相应配套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张贴“政策明白表”、发放“政策明白卡”等途径,广泛宣传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三、引导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序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并引导流转土地用于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鼓励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将承包地流转给种粮农民。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效率发挥、经营主体效益保障和耕地资源实际,现阶段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一般以100—500亩为宜。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支持落实用于育秧、农机器械及农资库房、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粮食生产配套设施用地。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鼓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等形式与粮食生产者结成利益共同体,让粮食生产者分享加工销售的收益。
四、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应用水平
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等农业“三新”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等“千斤粮万元钱”高效农作制度和生态种养模式,千方百计挖掘稳粮扩面增产增效潜力。重点推广水稻强化栽培、单季晚稻“五改”、水稻精确定量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测土配方施肥等节本增效技术,实现生产管理技术的优化集成,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粮食单产提升的支撑作用。加强智能化、信息化、设施化等新成果在粮食生产领域的转化应用,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优先满足用于粮食生产的购机需求,鼓励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机装备,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机器换人”。 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就业服务。深化送政策、送科技、送订单、送农资、送信息等“五送到农家”活动,继续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联大户、联基地活动,有效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到位率。
五、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
各镇、街道要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狠抓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良机、推行良制的要求,通过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强化管理,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为粮食生产先进模式的示范区、主推技术的应用区、减少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认真落实《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办法》,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禁止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房(不含粮食生产配套设施用房)、取土、挖塘、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活动,限制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多年生作物。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双清”等城乡环境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清理拆除在良田上的违章建筑,并及时组织复垦。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工程,努力改善农田质量条件,提升地力。
六、完善粮食生产支持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