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度义乌市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2015年度义乌市行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义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义乌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学法对象
市政府领导、镇街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学法范围
(一)宪法;
(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包括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四)与政府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法律规范,如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
(五)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规范及党内规范,如刑法、公务员法、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
(六)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自身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学习形式
(一)全市层面学习内容
1.积极落实市政府和政府部门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坚持市政府每周学法制度,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严格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
2.开展一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安排镇街、部门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赴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进行短期脱产培训,系统接受法治教育。
3.举办法治专题干部大讲堂。邀请全国一流法学专家、教授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面向全市领导干部进行授课。
4.增加重点学习培训班次中法治教育的比重。市管干部进修班、中青班及其他重点学习培训班次中,至少设置一门法治教育相关课程,引导学员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调研,撰写调研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