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浙编〔2011〕15号)、《关于调整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的批复》(浙编〔2012〕55号)精神,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聚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正处级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集聚区的贯彻实施,拟订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点规划区内的产业规划、统计协调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区总体空间布局的规划编制和管理。
(三)统筹编制集聚区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统筹编制集聚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编制陆港新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陆港新区商贸、物流等产业发展工作,拟订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统筹编制集聚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负责陆港新区具体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概、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陆港新区以及义乌港、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境电子商务园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在建项目、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统筹丝路新区、科创新区、工业园区等区块重大产业平台的开发工作;负责规划控制区内商贸业、物流业、金融业、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业等产业发展工作。
(八)协调集聚区统计工作;制定集聚区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协调规划控制区内涉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统计等工作。
(九)受市政府委托,负责集聚区各产业平台项目推进中行政审批工作。
(十)负责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队伍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围绕中心工作,对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二)负责铁路义乌客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高铁建设相关问题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三)协调和管理市级有关部门设在集聚区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集聚区管委会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党委、管委会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综合宣传、信访、督查、保密、办公自动化、接待等行政后勤事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建议。办公室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内设综合科、组织人事科2个股级机构。
(二)陆港发展局。承担党委、管委会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当前需要解决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对策研究,提出可操作性建议;负责有关陆港建设运营的沟通协调。陆港发展局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内设调研科和政策法规科2个股级机构。
(三)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集聚区统计工作;负责制定集聚区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评审审批工作;负责项目落户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发改、经信、统计、科技、人才、电子商务等相关的管理权限和事项。经济发展局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内设经济发展科、科技信息科、统计科等3个股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