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调整义乌市政府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浙编办函〔2015〕212号)精神,设立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是承担陆港与口岸管理、物流行业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规划,编制陆港、口岸及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行政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建立运行保障机制,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统筹协调“义新欧”铁路项目建设管理和发展,推进铁路国际集装箱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
(五)加强陆港服务功能拓展和创新,负责协调公路、铁路、航空等物流平台的建设、通道的开通,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六)负责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牵头协调陆港、口岸、物流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重点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跟踪管理,协调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七)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场所)、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管理与发展;组织全市口岸系统的通关建设工作,负责口岸开放、临时开放申报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论证、审查、报批工作。
(八)组织、协调、监督口岸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打击走私、偷渡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指导走私、贩私大要案、疑难案的查处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九)负责物流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工作,负责物流行业技术进步和标准化、信息化推广,规范物流行业发展,指导和推动物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物流行业联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整治,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受理社会投诉,调解处理行业纠纷。
(十一)负责陆港、口岸、物流发展态势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陆港、口岸、物流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