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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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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14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调整义乌市政府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浙编办函〔2015212号)精神,设立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是承担陆港与口岸管理、物流行业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规划,编制陆港、口岸及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行政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建立运行保障机制,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统筹协调“义新欧”铁路项目建设管理和发展,推进铁路国际集装箱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

(五)加强陆港服务功能拓展和创新,负责协调公路、铁路、航空等物流平台的建设、通道的开通,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六)负责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牵头协调陆港、口岸、物流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重点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跟踪管理,协调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七)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场所)、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管理与发展;组织全市口岸系统的通关建设工作,负责口岸开放、临时开放申报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论证、审查、报批工作。

(八)组织、协调、监督口岸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打击走私、偷渡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指导走私、贩私大要案、疑难案的查处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九)负责物流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工作,负责物流行业技术进步和标准化、信息化推广,规范物流行业发展,指导和推动物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物流行业联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整治,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受理社会投诉,调解处理行业纠纷。

(十一)负责陆港、口岸、物流发展态势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陆港、口岸、物流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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