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旅游与会展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义乌市旅游与会展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义乌市政府会展管理办公室更名的批复》(浙政办函〔2015〕208号)精神,整合风景旅游管理和会展管理职责,义乌市人民政府会展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义乌市旅游与会展管理委员会。市旅游与会展管理委员会是主管旅游与会展工作的市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与会展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旅游与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二)指导各镇街做好辖区内的旅游规划;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推动我市购物旅游、商务会展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产业发展。
(三)引导和协调旅游业引入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旅游项目的审核工作,指导和配合重点旅游开发项目的建设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及上级旅游部门做好旅游专项资金审核、使用和监管工作。
(四)负责全市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五)组织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国际商务旅游目的地城市创建工作。
(六)负责3A级及以下景区的评定工作,负责4A级景区的初评、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5A级景区的推进工作;负责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旅行社的星级评定工作。
(七)制定旅游市场规划和年度旅游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收集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向旅游企业发布市场信息。
(八)负责对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九)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一)管理、指导全市会展工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承担会展服务企业和会展业联合会的指导工作,对各类会展项目进行指导、报备、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会展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培育和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来义设立办事处或举办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