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5〕49号)精神,设立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义乌市体育局牌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是主管文化、体育、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体育局的工作职责。
(二)承接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职责和权限。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和监督扩权强镇改革中交由镇(街道)、平台具体实施的事项。
(四)加强公共文化、文物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全民健身工作的职责;加强文化体育产业的市场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
(三)负责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负责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的组织、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化、体育相关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管理文化及体育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文化、体育事业,开展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少儿、老年、民族文化工作;规划、协调全市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布局,指导全市公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全民健身场馆(地)等文体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综合文化站、民办文体设施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组织和指导文化体育宣传、科研工作;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六)指导、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文学、电影艺术等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制作管理和文化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监督财政核拨的文化扶持资金、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资金、体育专项资金的使用。
(七)综合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推广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申报推荐、维修保护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组织评定、申报广播电视科研成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工作;负责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和内部资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审核、审批、审读和监管;负责记者站的审核登记和管理工作;协助新闻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市民科学健身,指导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十二)编制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建立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体系,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开展并组织体育竞赛,提高青少年竞技运动水平。
(十三)开展高水平体育赛事的审批、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和活动。
(十四)培育、发展体育产业,规范体育产业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审查体育经营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组织、指导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十五)归口管理本市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的交流与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