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义乌市 > 正文

关于印发义乌市农业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14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549)精神,设立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挂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市农业林业局(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是主管农业、林业和农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承接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职责和权限。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和监督扩权强镇改革中交由镇(街道)、平台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林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林业和农村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指导、监督农用地、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及使用权流转;指导、协调农林业生产事故、产权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仲裁工作。

(三)编制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林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林资源的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和农林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菜篮子”工程的蔬菜及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林业园区的建设;拟订农林业、农村发展的扶持政策,负责农林业项目立项、审批、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农机化发展和农林业设施建设。

(四)指导农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农家乐、森林旅游等休闲观光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林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农林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开展有关农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做好农林业对外招商工作,承担农林业援外项目。

(六)指导全市农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林业科技管理与农技林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参与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指导镇(街道)农技林技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市林业、畜牧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林业、畜牧业的违法行为;负责农林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指导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林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林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食用农林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林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林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九)组织、监督农林病虫害防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发布和扑灭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林外来有害生物治理和农林种子资源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林业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十)拟订并指导实施农林业生态建设和治理规划,指导、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指导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林业生态循环建设、农林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林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农用地、林地、农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对农用地、林地的征用、占用和农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进行审批或审核转报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造林绿化规划;拟订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相关市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十四)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经济调节政策;参与建立并指导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并参与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全市“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参谋咨询、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职责;参与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承担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与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改造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指导镇(街道)的新农村建设。

(十七)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的贯彻实施,提出扶贫开发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做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并指导较大森林火灾扑救;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在市公安局的组织、指导下,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

(十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义乌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wushi/20210606/26641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