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3日
关于深化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10号)精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化建设,现就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权责界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统一、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应予取消。对国家、省已明确取消和下放的权力事项,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统一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工作,加强权力清单的比对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权力信息梳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形成统一规范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体系。
做好责任清单“强身”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重点,突出解决基层和广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审定后,列入部门责任清单对外公布。年中根据新的任务要求,由部门对工作目标进行修订,报市政府核准。市督考办负责组织对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并围绕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等,开展年度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评价。结合简政放权,清理部门内部管理事项,完善工作内容,提高办事效率。突出部门履职重点,及时理顺工作中新出现的职责交叉问题。对需要多个部门管理或协同配合的事项,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边界,补充完善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分工。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二)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覆盖。按照权责统一原则,理顺镇街与市级各部门、村(社区)关系,规范镇街行政权力,明确责任事项,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覆盖。依法赋予镇街履行职责必要的职权,对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由镇街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下放到镇街,做到权随责走。推进镇街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4个平台建设,提升镇街协调统筹能力。积极探索推进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优化功能区机构和权力运行,改善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三)实行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围绕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有序衔接机制、部门行权履职考核评价机制、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审查,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依托巡视、审计、督查制度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督查工作,确保清单管理的严肃性、时效性、规范性、科学性。
(四)加强简政放权的整体性、协同性建设。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之间、与上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会商联动,做到左右衔接、上下对接,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各部门、各镇街要及时将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事项纳入本部门(镇、街道)的权力清单,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下放的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切实担负起行使行政权力的责任。对上级部门已经下放的权力事项,要及时总结承接和工作开展情况,对暂时缺乏承接能力的应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