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义乌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2015年工作要点》、《义乌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2015年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义乌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5号)和《金华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兼并重组有关工作的通知》(金转升办〔2015〕15号)文件要求,建立义乌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重大问题,着力推进市级层面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经信委,经信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其他成员主持,主要审议有关兼并重组的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其他成员主持,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成员参加。主要审议某一领域的兼并重组事项。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专题会议所定事项会后要向全体会议报告。
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主要研究提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议题建议及其他有关事项,落实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
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关问题,主动对接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系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项目审批工作。
经信委:牵头统筹推进全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承担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制订相关产业政策,引导重点行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负责制订落实兼并重组企业用能等指标的继承使用和有偿转让、交易政策;负责兼并重组企业继续享用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的审核确认工作;负责市级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育;负责指导各镇街开展企业兼并重组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的落实;牵头推动产业过剩行业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
科技局:负责兼并重组企业承续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等优惠政策的审核推荐及确认工作。
财政(地税)局:负责参与制订并落实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财政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做好企业兼并重组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
人力社保局:负责研究制订并落实兼并重组企业有关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牵头做好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劳动保障工作。
国土局:负责研究完善和指导落实有关兼并重组企业的土地政策。
环保局:负责研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环评等变更手续;落实通过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取得的排污指标使用等政策。
城管委:负责研究完善和指导落实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有关房产交易的政策。
商务局:负责推动企业海外并购工作。研究制订鼓励企业海外并购的有关政策措施。
国资委:按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市场监管局:负责贯彻落实简化兼并重组企业工商登记相关政策,为兼并重组企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提供相应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负责做好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兼并重租企业生产许可、资质证明等变更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