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46号)精神,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有效强化属地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切实改善全市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的意义
全面实施政府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部署、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和举措。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有利于各镇、街道按照“块抓条保”的要求落实属地环保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效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利于各镇、街道实现辖区环境监管全覆盖,对辖区内各类突出的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并得到及时处置,从而达到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目的;有利于各镇、街道更好地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治水治气等重点工作部署,化解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的认可度和满意率,确保“美丽义乌”建设有序推进。
二、网格划分
义乌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监管、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把握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以各镇、街道为单位,划分为14个大网格(网格划分详见附件),各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为网格长,环保分管负责人为副网格长,全面落实本网格内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小网格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参照“综治网格”设立。各镇、街道应综合辖区污染企业状况、环境质量状况、工业企业集中区域和周边环境敏感状况等因素,原则上以村、社区(或若干个片区)为单位划分网格进行管理,并由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或片区联系领导)担任各网格长,其中按片划分网格的、片区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网格长。各镇、街道具体网格划分情况,应正式发文明确并上报市生态办备案。
三、网格职责
各镇、街道要积极发挥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镇、街道环境监管大网格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分解落实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职能科室和村(社区)。
2.积极组织并认真完成“五水共治”、“大气治理”、“四边三化”、节能减排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3.全面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和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制止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积极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的发生;全面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协调、维稳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每年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督促重点单位自觉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5.加强环境信访属地管理,有效控制环境信访总量,牵头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包案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提高公众对环境的认可度和满意率。
6.积极开展环保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并牵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影响环境的无证无照加工(经营)点的综合整治和取缔等工作。
7.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指导、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辖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管理,监管企业规范危险物收储、转运、处置工作。
8.推进农村环保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组建村(社区)环保自律组织,开展义务巡防监督各类排污行为。
9.协助确定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
10.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类生态保护宣传,增强公民环保意识,鼓励基层群众性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参与或开展环境保护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11.积极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加强生态(文明)村、镇、街道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河道非法排污口清理、“清三河”巩固、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禁养反弹和垃圾、秸秆禁止焚烧等工作,落实垃圾收集、运输、保洁等长效处理。
12. 完成市委市政府等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各村(社区)网格具体工作职责,由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