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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3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着力落实中央关于“精准帮扶、消除贫困”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学习《慈善法》,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拓展创新慈善载体形式,积极培植先进慈善文化,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 

  2.基本原则。 

  -----扶贫济困,救急解难。支持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公开透明,加强自律。引导和规范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有序开展慈善活动,及时公开慈善款物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 

  -----规范引导,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慈善监管体系,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依法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 

  3.发展目标。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完善监管并重,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慈善行为更加规范,慈善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相互衔接、有效补充的慈善救助和服务体系。慈善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全市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8%以上,志愿服务人均达24小时/年以上。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辅相成的慈善监管体系,实现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二、建立全覆盖、多元化的慈善组织体系 

  4.健全慈善组织体系。构建市里有慈善总会,镇(街)有慈善协会,村(社区)有联络站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市慈善总会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筹募善款,接收个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捐赠,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紧急救助活动,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加强与市内外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协作,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镇街慈善协会以救急解难、扶危济困等领域为重点,与政府救助紧密衔接,对区域内困难群众进行有效帮扶。村(社区)联络站做好慈善款物发放及救助信息的收集,协助慈善协会做好各项工作。支持慈善联络站融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市民政局作为全市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各级慈善组织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市慈善总会统筹开展三级慈善组织工作运行,指导镇街慈善协会、村(社区)联络站业务工作。镇街负责镇级慈善协会、村(社区)联络站领导管理工作。2017年底三级组织体系基本建成,困难群众获救济便利化大幅提升。 

  5.发展民间慈善组织。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支持设立符合条件的慈善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大力培育民间慈善组织,鼓励通过实施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积极推进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慈善组织提供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服务。政府部门加大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帮助慈善组织提升项目运行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对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项目进行捐助捐赠。 

  6.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由市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领导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培育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多元化、专业化、品牌化。围绕慈善领域开发符合实际需要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公益岗位,突出特殊人群实际需求,重点开展敬老、爱幼、助残等关爱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医疗卫生、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红十字服务、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平台,加快建立手机APP、网站等平台,志愿者通过平台认领公益活动并参与志愿服务,通过积分奖励、星级认定、评优评先、纳入诚信体系等激励措施,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三、建立强机制、多项目的慈善参与体系 

  7.政府引导慈善活动。设立“慈善一日捐”、“慈善主题捐”机制,确立每年95日为“慈善日”,9月为“慈善宣传月”,每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活动,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成立慈善组织、设立冠名基金和公益慈善项目、参与捐款捐物、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困难群众献爱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导支持慈善组织参与教育、卫生、环保等问题的解决,并可结合当年度社会焦点、热点问题,根据社会需求设立相应的“慈善主题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开展项目合作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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