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建立完善现代集贸市场体系,促进城乡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2016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每个镇街建设改造标准化综合农贸市场1家以上,规范提升全市133家农贸市场”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建设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镇街落实、确保长效、严格奖惩”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全市现有集贸市场实行分类分步实施改造,通过“规范办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治取缔一批”,力争通过努力,在2016年底前完成十大民生实事中的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对软硬件条件较好的有证集贸市场,通过改造提升、星级文明市场创建、放心农贸市场创建等载体,提高市场品位和档次,打造精品市场。
(二)对符合全市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现有无证集贸市场,经改造提升后城区范围内达到三星级市场以上标准、其他镇街达到二星级市场以上标准的,由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市场监管、商务、规划、国土、城管、行政执法、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补办市场名称登记证,使其市场主体合法化。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由各镇街责令市场主办单位限期进行改造提升,逾期仍未达标的,一律予以拆除。
(三)对当地群众确有消费和交易需求,但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且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传统集市交易场所以及偏远的农村菜市场,适当降低建设管理标准,设置为临时便民菜市场,暂时予以保留;对暂时保留的临时便民菜市场也要进行必要的改造,达到整洁卫生的要求。
(四)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集贸市场以及所有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并拆除违章建筑。
四、组织领导
成立义乌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和市场集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督考办、公安局、消防支队、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委、审计局、农林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三改一拆办、创建办、信访局、城投集团、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1日--5月31日)
1.组织发动。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启动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
2.调查摸底。抽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以镇街为单位,对现有的集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集贸市场持证情况、用地情况、经营状况、举办单位等基本情况。
3.制定方案。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全市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6年6月1日--11月31日)
1.编制专项规划。由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实际需求和今后发展要求,编制全市集贸市场专项规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正式实施。
2.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全市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和《义乌市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以及市政府规范整治集贸市场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附件),开展分工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