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近期部署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点)》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求,经有关部门严格检查,市政府决定,将义乌市鹏城花园等4个重大火灾隐患小区(点)予以挂牌整治,现予公布,并提出整改要求。
一、义乌市鹏城花园。该建筑由义乌市雪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造,建筑地上16层(实际1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8.7米,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一至二层为营业用房,三层以上为住宅,属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该建筑于2003年9月通过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合格(金公消验〔2003〕0106号),目前共有实际住户43户。
存在主要隐患:1.该建筑消防主机及报警系统全部瘫痪;2.消火栓管网漏水导致消火栓管网压力不足;3.消防登高面被占用。4.小区已设置管道燃气并通气但业主大量使用瓶装液化气。
整改责任单位:稠江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委。
整改期限:2018年6月30日。
二、义乌市东方之星国际公馆小区。该小区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开元南街98号,于2010年投入使用,小区内共设高层住宅楼9幢11个单元,共344户,为二类高层住宅小区。
存在主要隐患:1.该建筑消防主机及报警系统全部瘫痪;2.室内消火栓管网漏水导致消火栓管网压力不足;3.小区中间路段消防通道不足4米;4.第7幢和第9幢之间的消防登高面大小不满足规范要求,其他几幢消防登高面均被绿化占用。
整改责任单位:上海明君物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