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城管委:
你委《关于义乌市城市有机更新区块十三(毛店地块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请示》(义城管委〔2018〕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上报的城市有机更新区块十三(毛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内容包括指定区域的棚改征收。该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7〕91号)组织实施,授权你委作为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该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