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等重点领域“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关于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等重点领域“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强力整治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等领域存在的“散乱污”现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等领域(以下简称三大领域)“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治标更治本,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长效监管”的原则,奋战一百天,彻底改变三大领域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污水乱排、噪音扰民、占道经营、露天堆放、无照经营等散乱污突出问题,全力实现三大领域大变样,建立布局规划合理、经营行为规范、长效监管有效的格局,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梳理明确整治标准,重拳整治三大领域存在的“散乱污”突出问题,从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2.坚持科学布局。针对行业特点,坚持总量控制、优化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科学谋划废品回收行业布局规划,推进石材加工行业集聚经营,引导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监管中心(筹)、镇街“四个平台”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4.坚持高效监管。坚持以信用为核心、以数字化为手段,实施全周期信用监管、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密切部门衔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成效。
三、重点工作
(一)深度排查全面建库。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领域的经营主体,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重点查清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污水乱排、噪音扰民、占道经营、露天堆放、无照经营等问题,建立销号清单,明确每家主体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完成情况,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二)梳理明确规范标准。聚焦三大领域存在的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散乱污”突出问题,按照从严管理、萎缩管理的要求,梳理明确三大领域百日整治基本标准、废品回收经营场所规范、石材加工集聚场所规范(见附件1)等标准规范,严格按标经营、按标整改、按标监管。
(三)对标对表严管严罚。聚焦三大领域的散乱污突出问题,对照规范标准和销号清单,镇街牵头负责规范经营场所,行政执法局依职权监督查处涉及市容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环保局依职权监督查处涉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安监局依职权监督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依职权监督查处涉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公安局依职权监督查处涉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关停取缔一批在禁设区域内的,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主体。监管中心(筹)统筹协调,在各部门依法履行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梳理各部门涉及三大领域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清单,对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实现部门联合、一次到位、一查到底,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
(四)编制规划规范发展。商务局牵头,出台全市废品回收行业布局规划指导意见,指导各镇街结合区域辐射半径、镇街产业特点、保障民生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镇街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两级体系。支持“小黄狗”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推广覆盖,学习借鉴余杭“虎哥回收”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模式,国资或集体所有的再生资源公司要率先对标整改,规范化、产业化发展,逐步代替传统的废品回收模式。城管委牵头指导镇街结合现状合理布局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行业,经信委牵头,环保局、市场集团配合,做好全市石材加工行业集聚,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全面实施信用监管。由监管中心(筹)牵头,将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领域经营主体的信用监管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信用应用项目,建立信用管理办法,重点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污水乱排、噪音扰民、粉尘污染、占道经营、露天堆放、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不断深化监管成效。
(六)构建数字化监管格局。开发建设义乌监管通平台,对接基层综合治理信息平台、96150平台,充分发挥镇街“四个平台”作用,网上流转镇街网格和各成员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接收、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实现网上工作闭环,形成信息网上采集、工作网上流转、数据网上集成的全数字化监管格局,有效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提升指挥调度、协同监管效率。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改阶段(8月底前)
各镇街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建立三大领域主体销号清单(见附件2),明确每一家主体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对符合整改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销号清单报送监管中心(筹)。商务局指导镇街规划废品回收行业布局,环保局、安监局、执法局、公安局细化市容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要求,指导镇街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按标整治、按标执法。
(二)强势整治阶段 (9月底前)
强化镇街属地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对照销号清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势整治,整改一家、规范一家、销号一家。监管中心(筹)牵头,统筹各部门监管力量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切实解决三大领域存在的“散乱污”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底前)
各镇街、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防止反弹回潮。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科学布局、规范有序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加工等领域存在的“散乱污”问题非常突出,百姓反映强烈,直接影响环境保护,影响市容市貌。各镇街、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以实干干实体现担当,以现场变化检验成效,确保“百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保障。依托监管中心(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督考办、市场监管局、经信委、城管委、公安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安监局、商务局、国土局、数管中心、消防支队、农合联以及各镇街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办公室,由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下设综合组、场所规范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行业规划组(具体组成详见附件3),抽调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安监局、商务局的部分业务骨干到监管中心(筹)集中办公。市数管中心要加强信息化保障,把监管平台项目列入首批大数据应用示范重点工程,尽快启动建设,为实现镇街、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三)严格督查考核。由监管中心(筹)牵头,对镇街及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开展“五不”问责,切实推动工作落实。整治期间,各镇街、各部门于每周五下午4点前将整治周报表(附件4、5)报监管中心(筹),联系人:市场监管局胡凯,联系电话:85523927,563377。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扬正反典型案例,引导经营户主动按照标准要求整改规范,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三大领域百日整治标准规范 三大领域百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一、百日整治基本标准
1.经营场所符合门前“三包”规定,不超门窗经营,不占道经营,不乱排污水、乱涂乱写、乱设广告。
2.不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3.无“多合一”现象。
4.配齐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符合安全规范。
5.不无照经营。
6.生产须在室内操作(大型设备除外),不噪音扰民。
7.石材加工集聚点、废品分拣中心等按照环保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二、废品回收经营场所标准规范
1.废品回收站点经营面积70平方米以上,分拣中心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临时堆放场地四周应设有隔离围墙,不露天堆放废旧物品。
3.地面硬化,临时建筑应经规划审批。
4.建有导水沟渠,产生污水的应雨污分流,截污纳管。
5.废品分拣中心禁止设在主城区的40个主要社区内(废品回收站点除外),场地按照功能分区、分块布置,做到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相互分离。
三、石材加工集聚场所规范
(一)选址要求
选址在符合义乌市环境功能区划的工业功能区。
(二)现场环境要求
1.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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