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政银村”合作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9日
义乌市“政银村”合作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试点方案
为加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解决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启动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意见》(浙财基〔201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政银村”合作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财政扶持与金融支持的政策组合,积极探索农业供给侧改革投入制度创新,能够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有利于解决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短缺问题。财政补助项目“先建后补”的拨款方式,导致经济薄弱村在获得补助资金之前,往往存在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利用金融贷款是解决资金投入问题的有效手段。二是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和风险,拓宽金融支持渠道。项目建设主体可以及时获得相对低廉和安全的周转资金,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民间高利贷。金融部门凭借项目财政补助计划降低贷款风险。三是有利于加强项目监管。银行信贷具有跟踪管理的功能,银行可通过专业金融手段促进贷款方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实施。四是有利于多方共赢。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需要政府、银行、村级等多方配合,通过协作达到各取所需、多方共赢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农商银行根据扶持经济薄弱村项目投入总需求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计划文件中预期的财政补助额度,采用信用、保证和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担保,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项目村适时利用项目完成后的财政补助收入和自筹资金来源归还项目贷款。
(一)以计划项目为信贷支持标的。农商银行依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立项计划文件中,享受补助的项目村作为优先信贷对象。项目村在立项之初,凭扶持计划文件按一定的程序向农商银行提出信贷申请,农商银行审核后按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给予贷款支持。
(二)以财政补助收入为还贷辅助来源。农商银行根据项目投资总额、财政补助额度及前期资金需求对试点项目发放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后,财政补助收入优先用于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