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46号)精神,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的改革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布多部门、多层级办理的“一件事情”清单、指南,全面梳理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推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本市削减、精简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取消的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材料目录。加大“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公开,加强数据共享,加大企业惩戒性信息公示力度。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各领域改革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抓好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扶贫救灾、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9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严格按照试点标准要求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各要素进行公开。结合实际选取本地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普查,摸清平台交易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的公开信息,要依法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共享。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抓好经济发展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市场全面赋能行动做好信息公开,推进传统商贸业改造提升、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智慧供应链体系、深化标准品牌质量一体化建设、物流降本增效、市场服务等信息公开。围绕开放升级行动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一带一路”捷克站、金甬铁路、杭温铁路、深国际、国通速递等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项目信息,做好消费和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十项举措”信息公开。围绕工业提质增效行动做好信息公开,做好爱旭二期、华灿二期等重大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地信息公开。围绕科创提速行动做好信息公开,推进双江湖区块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强化人才招引、培育和服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抓好民生改善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六城联创”行动做好信息公开,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有机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分质供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行动做好信息公开,推进星级美丽乡村和十条精品线建设信息公开,推进“1+X+Y”镇村规划、新社区集聚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惠农支农政策,做好“异地奔小康工程”信息公开。推进“五水共治、”降尘抑尘、废气减排、土壤污染排除整治等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强化金融监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息公开,发挥基层“四个平台”作用,深入实施“平安+智慧”村居建设。着力推进扶贫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信息公开,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抓好政府自身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要明确标注公开属性。(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市本级及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重点支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依法需保密的外,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推进政府数据集中统一开放利用,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数管中心)
二、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突出重点,做好预期引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实施市场全面赋能行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行动、开放升级行动、工业提质增效行动、科创提速行动、“六城联创”行动、乡村振兴行动、城乡基础提升行动、平安义乌行动和幸福共享行动“十大行动”和“十件民生实事”等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合理引导预期,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解读制度,落实解读责任。市政府部门要建立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方式,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科学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主动解疑释惑,避免误解误读,并持续做好政策落地跟踪报道和后续解读,对社会关切做好回应。(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三)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媒体专访、在线访谈、撰写文章、政策问答等手段,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电视报纸等载体,用群众耳熟能详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直观解读政策。强化案例解读,增强解读效果。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四)提升回应主动性及时性。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强化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回应、督办协调全流程管理。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市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危害社会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政府部门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动向,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应对工作的综合评价,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新闻办)
三、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一)扩大公众参与。健全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市民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各单位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