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义乌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4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2号)的决策部署,结合义乌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量规模更大。全市新增小微企业6万家以上(市场监管局牵头);“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以上(经信委牵头)。
(二)产业结构更优。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新增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重点产业(以下简称“八大产业”)小微企业1.3万家以上(市场监管局牵头)。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45家,关停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4000家(经信委牵头)。
(三)主体质量更好。全市引导支持40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80%(市场监管局牵头);新增“规下”升“规上”工业小微企业160家(经信委牵头);“限下”升“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119家(商务局牵头);新增股份公司54家、“新三板”挂牌小微企业4家,推动40家优质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金融办牵头)。
(四)创新动力更足。全市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375家、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0家以上,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科技局牵头)。新产品产值率达35%(经信委牵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5万件以上,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总量达到300项以上,推动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20个以上,支持5家以上小微企业成为省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
(五)外贸拓展更快。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提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提升国际竞争力,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企业600家,新增有外贸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300家(商务局牵头),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240件以上(市场监管局牵头)。
(六)营商环境更佳。建成省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0个以上(科技局牵头);新增小微企业园(基地)50个以上,总量达到50个,新建标准厂房超过80万平方米(经信委牵头);面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和仪器1100台次、开放实验室服务3200批次(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牵头);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新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3家(义乌银监办牵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80亿元(人行义乌支行牵头);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面达到100%(税务局牵头)。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小微企业主体提质行动。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升级的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支持培育重点领域的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争做“小型巨人”、“单打冠军”和“隐形冠军”,走“专精特新”之路。加强企业股改培训与服务对接,引导优质企业实施股改,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证券交易所等上市挂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
(二)实施小微企业集聚集约发展行动。鼓励开发区、高新区、产业聚集区等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供小微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按照“1+10+2+1+X”产业体系定位,实施好小微企业园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鼓励多元投资的建设模式,切实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和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向镇街工业功能区、特色小镇、小微创业园集聚,完善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物流、检测等服务平台,形成集群规模化、集约化优势。(责任单位: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陆港口岸局、开发区、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