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
我市自实施《义乌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指导意见(2011—2013
年)》(义政发〔2011
〕58
号)、《义乌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年)》(义政办发〔2015
〕184
号)以来,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学前教育投入逐年加大,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保教质量提升较快,各项指标稳步增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80%
,乡镇中心园公办率达100%
,等级园招生覆盖面达94%
,公办及A
类普惠性幼儿园96
所,覆盖面为35.1%
,教师持证率达90%
。2017
年以来,全市计划3
年内新(改、扩)建幼儿园108
所(含公民办),2018
年开工建设39
所以上。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工作差距仍然较大,学前教育依然是我市教育事业短板,尤其市区发展较为滞后:一是教育资源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二孩政策的落实,供需矛盾更为突出。优质普惠资源少,有些幼儿园超班额现象较突出。二是公办园比例低。目前公办园占比仅7%,在园人数占比15.98%。而全省县市公办园平均比例为28%,在园人数占比40.5%,杭嘉湖地区公办园比例达50%左右,海宁、柯桥更是高达79%、80%,相比而言差距不小。在编教师数量少,待遇和职业吸引力低,优质师资外流,政府主导作用有待加强。三是幼儿园整体质量有待提升。一、二级幼儿园覆盖率仅为10.4%,没有达到省里覆盖面50%以上的考核要求。不少普惠性民办园园舍条件较差,师资配备不足,保教质量偏低。四是配套园建设有待进一步落实,建设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全市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3.65%,没有达到《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5%要求和全省6.37%的平均水平。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学前教育作了两次重要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为做好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长远谋划,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进我市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发展,需尽快出台《计划》。
二、制订依据
1.《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
2.《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58号公告公布);
3.《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号);
4.《金华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金政办发〔2018〕35号)
5.《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
6.《金华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金政办发〔2015〕68号);
7.《义乌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义政办发〔2012〕133号);
8.第七次教育专题会议纪要。
三、主要内容
《计划》共分为三个方面内容: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内涵发展。
(二)主要措施。
1.增加供给,深化公益幼儿园扩容改造行动
加大公办幼儿园扩容改造力度;优化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2.着力民生,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行动
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通过综合奖补、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开展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3.强化保障,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行动
要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2018年起,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并逐步增加。
4.创新举措,构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