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期,金华市法制办对各县(市、区)2017年7月份—2018年6月份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抽查了各县(市、区)27个乡镇(街道)同期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7年7月份—2018年6月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督查通报》、《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各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2017年7月份—2018年6月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的督查通报》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7月份—2018年6月,我市共向金华市政府报送备案文件49件,经审查发现内容违法或表述不规范情形的文件共21件,占总报备文件的42.9%;程序违法或不当情形的文件共48件,占总报备文件的98%。
二、主要问题
(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1.内容违法。一是违反上位法规定增设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内容;二是擅自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增加义务;三是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擅自规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四是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五是找不到上位法依据或者与上位法相冲突。
2.内容表述不规范。一是未规定具体的实施日期;二是未设置三十日宽限期且未说明理由;三是解释主体有误;四是发文主体不适格。
3.程序违法或不当。我市48个文件均未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未标注有效性以及未公开政策解读。
(二)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