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义乌市 > 正文

关于印发支持农业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意见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支持农业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11 

      

支持农业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加快推动我市农业生产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9),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得超过7亩;工厂化作物栽培(含食用菌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基地面积的2%以内,最多不得超过7亩;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0.6%,最多不超过3亩。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其使用年限可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相一致。对新引进重大农业项目或义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农业设施用房建设标准可视情具体论证确定。除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允许外,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全市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其必要的配套非农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各镇街▲、国土局▲、农林局) 

  二、拓展贷款、贴息范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证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办理,利用“两证”、设施农业用房、农业设施设备、苗木果园、生产订单等作为抵押物获取融资。(责任单位:金融办▲、农林局、国土局)将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由农信担保公司承保,适用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担保费率为贷款总额的2%(其中农业经营主体自付1%,市财政补贴1%)。(责任单位:农合联▲、金融办、经信委、农信公司、各金融机构)种粮大户贷款贴息补助标准在省补基础上,再给予1%的贴息(责任单位:农合联)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用于农业生产固定资产贷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贷款,对50万元-1000万元的额度部分给予贴息补助3%(责任单位:农林局) 

  三、拓宽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将义乌大枣、桃、杨梅、茶叶、枇杷、花卉、蓝莓、铁皮石斛、樱桃、桑葚等我市特色农业产业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财政补助不低于65%。开展“菜蓝子”工程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市财政给予不低于65%的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农合联▲、人保公司、农林局) 

  四、加大品牌培育补助。培育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给牵头的法人或组织奖励20万元。被评为省农产品“十大品牌”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名牌农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和“三品一标”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农林局▲、农合联)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义乌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wushi/20210606/26596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