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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一网通管”(一期)项目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一网通管”(一期)项目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网通管”(一期)项目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根据《义乌市事中事后监管中心暨“一网通管”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精神,现就做好“一网通管”(一期)项目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三定一平台”的工作路径,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启动建设“一网通管”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部门100%覆盖,初步建成数字化事中事后监管中心,基本实现“一网通管”、“网外无监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事中事后监管数字化转型“义乌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步推进。按照“5+1+X”重点领域(“5”是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1”是综合行政执法局,“X”是其他专业领域),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监管中的痛点难点等方面,选取重点应用场景,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并在总结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各个部门、各个领域推广实施。

  (二)坚持效果导向。以监管执法的实际需求为依据,以监管执法的实际效果为标准,打破监管数据孤岛,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率,提高监管质量。

  (三)坚持省市联动。充分发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契机,强化与省级部门的对接协调,在垂建系统统筹、自建系统对接、工作机制协同等方面,实现省级、市级、部门、镇街同步实施,协同推进。

  三、重点任务

  1.开展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分批对接部门专业监管系统,实现与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双随机抽查、先照后证“双告知”管理、告知承诺管理、专项检查、部门协同管理等通用共用的监管工具。5月底前实现市场监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等第一批试点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各部门自建系统对接,6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各相关部门垂建系统对接。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数管中心、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各监管执法部门(详见附件1,下同)

  2.建设“一网通管”平台。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为基础,以信用为核心,开发建设“不见面”监管系统、信用监管系统等义乌特色化的应用系统,形成“一网通管”行政执法监管平台。9月底上线试运行。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数管中心、各监管执法部门。

  3.归集共享数据信息。根据数据归集共享需求,分批次印发《数据共享任务清单》,将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的审批许可、重要物品、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检验检测、获得荣誉、信用等信息归集到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加载到市场主体名下,打造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库。4月底实现各部门本地数据归集,5月底基本实现垂建系统数据归集,11月底实现常态化数据归集。

  责任单位:▲数管中心、▲市场监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各监管执法部门、各镇街

  4.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改造升级“义乌监管通”APP为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成为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通用共用的移动执法工具。各部门对现有的掌上执法系统进行梳理和改造升级,逐步迁移、集成到浙政钉系统,并实现与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没有掌上执法系统的部门,使用统一的浙政钉掌上执法APP。4月15日前在各部门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数管中心、各监管执法部门

  5.梳理监管执法事项清单。依据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分批、分类颗粒化监管事项,形成监管事项清单,并配套制定标准化的检查表单,在监管执法中应用,实现监管执法的标准化。分批梳理市场主体的承诺义务、自主申报、公示明示、自查自检、培训学习等义务规范,形成市场主体行为规范清单。4月15日前基本完成分类监管事项和检查表单梳理,5月底形成第一批试点部门主体行为规范,9月底全面覆盖。

  责任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编办、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各监管执法部门

  6.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各部门梳理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形成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各部门对接改造审批许可系统,将告知承诺信息推送到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承担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的部门依照规定,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相关市场主体开展核查,确认是否履行承诺事项,信息反馈到审批许可系统,对未落实承诺事项、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失信对象采取惩戒措施。4月底前在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试点,10月底前覆盖全部涉及行政许可告知承诺管理的部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数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

  7.落实先照后证“双告知”管理。市场监管局在注册登记环节,将涉及后置审批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对应的审批部门。相关审批部门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100%认领接收,依法履行审批许可、后续监管职责,相关许可、监管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4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试点许可、监管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11月底前全部涉及后置审批许可的部门全面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各涉及后置审批许可的部门

  8.推进部门执法协同。按照“5+1+X”的基本架构,由各领域和重点应用场景的牵头部门牵头,深化实施综合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各部门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部门、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4月底前,各部门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检查计划。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各监管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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