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义乌建筑”品牌,参照先进县市相关政策,经市政府批准下发了《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园林绿化企业。
三、“义乌市建筑龙头企业”、“义乌市建筑重点骨干企业”的标准什么?
上年度建筑业产值达8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市政企业按照产值前3名,由市政府命名为当年度“义乌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上年度建筑业产值达3亿元以上不满8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市政企业按照产值前6名,由市政府命名为当年度“义乌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
四、鼓励企业资质晋升的奖励有哪些?
1.鼓励企业资质晋升。鼓励通过申报、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对房建、市政总承包资质晋升为特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房建、市政总承包资质首次晋升为一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 实行企业增项升级奖励。对晋升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电力、通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晋升为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一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