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省级有关部门规定,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分为部分行业全面放开的售电市场直接交易试点(以下简称“售电市场交易”)和其他普通行业的直接交易试点(以下简称“普通直接交易”),其中售电市场交易为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电力用户电量参与的交易,普通直接交易为除以上四个行业用户外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用户参与的交易。
一、电力用户的参与范围及准入条件
本次售电市场交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要求,允许钢铁、煤炭、有色、建材等四个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
本次普通直接交易,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经济”产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等,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参与。可参加试点电力用户的范围为:2018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或该期间内最大单月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企业(除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外)。原则上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属于新经济领域、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以下简称第一类),具有战略发展前景的新经济领域企业,用电量条件可适当放宽;第二类为其他一般性企业(以下简称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