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2.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3. 《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6〕107号)。
4. 《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
三、主要内容
1. 信用承诺制的定义。信用承诺制是指“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信用评级在良好及以上的个人、B级及以上的法人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行政许可部门即时予以受理、决定并核发证照、批文的信用型行政许可制度。信用承诺制区别于告知承诺制,申请人须满足相关信用评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