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4号)精神,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助力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样板城市,为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贡献义乌元素、义乌力量。
一、围绕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健全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信用风险,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全覆盖、抽查常态化、监管精准化。编制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紧跟上级工作进度利用“浙里办”做好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定向精准推送工作,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持续为企业提供高效精准的政策“一站式”公开服务,扩大企业优惠政策惠及面,提高政策兑现效率。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牵头单位:改革办、行政服务中心、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6月底前,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编制;7月底前完成各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目录修订工作;9月底前,完成试点领域和行政机关公开目录的发布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应用,推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全流程公开,把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造成我市的特色和亮点。选择一个工作开展较好的镇街,设立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府办;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牵头单位:卫健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着力做好稳企业相关信息公开。结合义乌实际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用好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其他市级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