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由于缺乏相关细分产业政策,产业培育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为进一步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环境,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我局牵头制订生物医药产业政策。
二、制定依据
1、《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培育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9]34 号);
2、《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金政办发[2019]86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共七条。
第一条明确了适用主体。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药品、三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
第二条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创新研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生产企业取得注册批件并在本市产业化的,分阶段给予奖励。对原料药登记给予奖励。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给予奖励。
第三条鼓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创新研发。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的,给予奖励。取得免临床试验的三类、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需临床试验的三类、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分阶段给予奖励,取得注册批件后补足全部奖励。对三类、二类无源植入、介入医疗器械产品或有源高端大型医疗设备,分阶段奖励,取得注册批件后补足全部奖励。被国家、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创新医疗器械的,分别另行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