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政府办 > 正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鄞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鄞政发〔2023〕17号

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鄞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加快完善全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系统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助力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等文件要求,聚焦群众“老有所养、幼有所育”需求,以“三个体系”和“三项行动”建设为抓手,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养老托育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打造“鄞有颐养”和“鄞有善育”幸福民生品牌,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区域示范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集成、一体推进。着眼于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养老托育服务前瞻性发展,综合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因素,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养老一体考虑,统筹规划“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与人口变动趋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坚持以人为本、问需解难。牢牢把握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三孩生育政策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扩供给、强质量,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养老托育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普惠优先、均衡发展。积极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托育服务普惠均衡发展。
——坚持数字赋能、创新引领。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托育领域的深度应用,以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养老托育服务新模式,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经验。
(三)发展目标
——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政策效果更加显著,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全面发展。到2025年,“十四五”“一老一小”服务空间规划有效落实,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
——服务供给更加充分。服务供给基本满足群众需求,打造设施健全、服务优质、城乡均衡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15分钟养老托育服务圈。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床位达7.5张以上,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5个。
——人才队伍更加健全。服务人才专业性不断提升,逐步建立专业素养高、实操技能强、规范培训上岗的服务队伍。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达36人,托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超90%,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保育师不低于500人次。
——智慧应用更加便捷。对标高水平“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创新打造具有鄞州辨识度的“一老一小”服务场景应用,助力养老托育服务提质增效。到2025年,建成一批较为完备的“鄞有颐养”“鄞有善育”智慧系统,广泛推广数字健康服务应用。
——市场主体更加多元。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充分发展,行业骨干企业数量倍增。到2025年,专业养老服务企业达到10家,托育服务企业达到60家。
——社区服务更加完善。依托未来社区创建,重点打造社区“一老一小”核心服务场景。到2025年,建成“一老一小”服务场景60个以上,全区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覆盖率超过30%。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谋划整体布局
1.统筹规划养老托育设施。综合考虑常住人口数量、年龄分布及未来变动趋势、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和服务半径、提质扩容空间等因素,编制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合理规划“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统筹整合各地各部门资源,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有机衔接、协同互补的设施布局,不断拓展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加大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供给力度,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支持养老托育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等毗邻建设,确保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2平米。
2.健全养老托育发展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养老托育政策,把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建立养老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协同,形成养老托育服务齐抓共管机制。建立完善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领域财政投入。探索养老托育服务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推行养老托育服务补贴,完善养老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
3.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总体要求,坚持“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就近可及”原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婴幼儿照护体系,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二)筑牢兜底保障体系
4.健全养老托育兜底保障制度。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能力,发挥公办、公建民营等养老托育机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特困老人、困境儿童的救助。做好“一老一小”走访帮扶工作,加强对孤寡老人、失能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孤儿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创新“关爱基金+未保联盟”全域保护模式,发挥未成年人关爱基金作用,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保护等制度。
5.加强公办养老托育机构建设。推进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行。实施五乡、瞻岐等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启动白鹤、邱隘等镇(街道)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有效增加全区养老床位供给,改善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服务设施条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探索以区级公办养老机构为核心、镇(街道)敬老院为补充的“养共体”联合共建模式。组织开展区级养老机构对镇(街道)敬老院帮扶试点。依托鄞州区妇幼保健所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镇(街道)建设各类托育机构。到2025年,增加公办普惠型养老床位500张,全区形成较为完善的“养共体”模式;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三)夯实普惠服务体系
6.支持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积极发展村社办得起、居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落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补助政策,对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及服务、社区助老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给予适当补助。引导专业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建设和运营补助等举措,降低服务成本。探索发展“物业+托育”模式,支持物业企业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推进托育一体化,依托空余幼儿园学位支持普惠性托位建设;鼓励幼儿园通过改扩建扩大托班规模,增加普惠服务供给。到2025年,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数量显著增加,幼儿园托位数达到13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占比超60%。
7.推进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结合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完善城乡社区老年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支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婴幼儿服务设施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其他设施共建共享。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每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未满足托位标准配置的社区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增配。到2025年,镇(街道)社区老年人托养护理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未来社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社区照护驿站全覆盖。
8.优化居家养老托育社区服务。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急、助洁、助浴和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为失能半失能等需要长期照料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照料护理服务。深化“家院互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支持家庭托育点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建设,鼓励发展社区邻里式、小区嵌入式、志愿帮对式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灵活多样的社区托育服务,探索家长互助式、临时托管式公益服务。依托家庭养育指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和母子健康手册信息推送等形式,为婴幼儿家庭免费提供家庭养育指导,增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家庭科学育儿素养。到2025年,全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四)构建多元发展体系
9.支持养老托育市场主体发展。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养老托育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服务企业,支持国内外知名养老托育服务企业通过直营或加盟方式入驻,推进泰康国际医养园等项目建设。引导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探索成立以养老托育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运营公司或事业部。发挥鄞州先进制造业优势,支持健康监测、智能监护、养老辅具等各类智能照护用品生产销售企业发展,鼓励本地企业研究开发适老化、适幼化智能软硬件产品。
10.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全域覆盖。全面深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实现区域全覆盖、城乡无差别,确保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失能人员服务方式和失能等级,对机构护理的给予每床日40至60元的待遇保障;对居家护理的给予每月20至30小时的待遇保障。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症照护床位26张,长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万人以上。
11.推进医养医育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养老机构配置医疗机构,300张床位及以上或护理型床位200张及以上的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应配套建设诊所、医务室或护理站等内设医疗机构。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原则上按每入住老人100人,配置1名执业(助理)医师、2名护士。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镇(街道)卫生院合作开设护理、康复床位,组织开展康养联合体试点。促进儿童健康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强化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完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链。推广实施免费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优化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儿科服务能力。到2025年,养老机构配置医疗机构比例争取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0%以上。
12.加强老年儿童权益保障。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快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完善个人补充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补充工伤保险。开展适老型诉讼服务,依法打击整治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全面落实困难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困难儿童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大病保险支付标准提高到80%以上,取消大病保险限额。实施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擦亮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品牌,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分级式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探望权保护联动机制。到2025年,全区户籍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
13.构建“一老一小”友好环境。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加强老年人文明守法宣传和防诈反诈教育,强化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实施老年教育提升行动,鼓励在鄞高校、成人学校、教育集团等兴办老年教育,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农村文化礼堂、居家养老中心覆盖。规范扶持老年社会组织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公益性、互助性、专业性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有意愿的老年人参与社区互助式志愿服务和文明实践、公益慈善等事业,探索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加快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城乡社区和公共空间中合理设置老人休息、妇儿哺育、儿童游乐等设施。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婴幼儿照护工作。到2025年,村(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覆盖率达80%以上;“以老助老”志愿结对活动覆盖所有镇村;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千人的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
(五)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
14.加强养老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加强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人才引育。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基本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学历教育为依托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完善养老护理人员特岗津贴、入职奖补、免费培训、竞赛奖励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鼓励幼教人员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支持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和服务。落实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教育、从业技能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常态化开展家庭养育健康指导员培训,加快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
15.提高养老托育服务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场景数字化应用建设,优化完善“鄞龄养老”场景应用,推进“一键助餐”“一键助学”“一键入住”三大功能推广使用。深化“困境儿童帮扶”数字化场景建设,提升主动发现和精准帮扶水平。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线上老年服务项目。拓展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养老服务内容,实现养老服务“一卡通办”。到2025年,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养老托育智慧化场景更加普及。
16.指导提升养老托育机构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规范,推进养老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养老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强化养老托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把牢养老托育机构食品安全关,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机制。成立养老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建立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加强养老托育行业业务指导。依托区妇幼保健所建设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发挥业务指导和服务示范引领作用。
17.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综合监管。实施养老托育机构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住老人和入托婴幼儿信息、资金账户、电子合同等电子档案,打通部门数据,实现养老托育机构智慧监管。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成立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好全区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的统筹谋划和指导督导,研究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发展重大问题、重要政策和重点举措。建立“一老一小”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各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打造“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鄞州样板”。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任务要求,突出重点抓关键,优化措施抓落实,定期检查重点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加强“一老一小”服务的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投资力度,丰富贷款产品和服务,强化养老托育行业信贷支持,支持养老托育企业发展。落实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现有税费优惠政策,对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提供养老托育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因提供养老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鼓励通过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等措施,降低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成本。
(三)完善综合考核评估。发挥综合考核评价作用,将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建立“一老一小”专项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月度、季度统计监测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定期督促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实施情况。完善评估机制,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效果抽样调查,监测评估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养老托育服务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
(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一老一小”关爱帮助,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一老一小”志愿服务活动,选树养老托育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示范,广泛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工作,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养老托育服务规划和政策文件解读,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托育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附件:1.“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清单
2.“一老一小”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清单
3.“一老一小”重点服务设施建设清单



附件1
“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清单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单位) 2023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牵头单位
养老方面 1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48 稳定在50以上 预期性 区民政局
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4 7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
3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张) 24 26 预期性 区民政局
4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机构数(个) 9 11 预期性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
5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街道)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民政局
6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民政局
7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人) 2.3 2.5 预期性 民政局
8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32 36 约束性 区民政局
9 每千名老年人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床位数(张) 7.43 7.5 预期性 区卫健局
10 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占比(%) 18 2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1 培训养老护理员(人次/年) >500 >500 预期性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
12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8 112 预期性 区医保局
13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人数(人) 2000 2400 预期性 区医保局
1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5 85 约束性 区人社局
15 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率(%)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16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17 老年人健康体检率(%) 66 70 约束性 区卫健局
18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19 建有老年学校的镇(街道)占比(%) 100 100 约束性 区教育局
20 村(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覆盖率(%) 55 80 预期性 区教育局
21 慢性病一体化门诊(%) 60 100 约束性 区卫健局
2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 75 85 预期性 区卫健局
托育方面 1 新生儿访视覆盖率(%) 99 99.4 预期性 区卫健局
2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率(%) 95 >96 预期性 区卫健局
3 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 84 >9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4 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7 97 预期性 区卫健局
5 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率(‰) ≤8.5 ≤8.5 约束性 区卫健局
6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5 96 预期性 区卫健局
7 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个数(个) 50 6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8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 4.55 约束性 区卫健局
9 全区普惠性托位占比(%) 50 >6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10 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11 社区婴幼儿照护驿站数(家) 66 10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12 托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70 >9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13 保育师技能培训(人次/年) 500 >500 预期性 区人社局
区卫健局
14 示范性托育机构数(家) 5 15 预期性 区卫健局
15 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 90 ≥90 约束性 区卫健局
16 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标准化率(%) 90 ≥90 预期性 区卫健局
 
附件2
“一老一小”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清单
重点领域 重点任务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统筹谋划整体布局 统筹规划养老托育设施 综合考虑常住人口数量、年龄分布及未来变动趋势、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和服务半径、提质扩容空间等因素,编制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合理规划“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统筹整合各地各部门资源,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有机衔接、协同互补的设施布局,不断拓展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 区发改局(区委社建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加大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供给力度,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支持养老托育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等毗邻建设,确保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2平米。 区资规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健全养老托育发展机制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养老托育政策,把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建立养老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协同,形成养老托育服务齐抓共管机制。 区发改局(区委社建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建立完善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领域财政投入。探索养老托育服务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推行养老托育服务补贴,完善养老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总体要求,坚持“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就近可及”原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区民政局
建立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婴幼儿照护体系,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区卫健局
筑牢兜底保障体系 健全养老托育兜底保障制度 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能力,发挥公办、公建民营等养老托育机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特困老人、困境儿童的救助。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做好“一老一小”走访帮扶工作,加强对孤寡老人、失能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孤儿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创新“关爱基金+未保联盟”全域保护模式,发挥未成年人关爱基金作用,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保护等制度。 区卫健局
加强公办养老托育机构建设 推进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行。实施五乡、瞻岐等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启动白鹤、邱隘等镇(街道)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有效增加全区养老床位供给,改善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服务设施条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探索以区级公办养老机构为核心、镇(街道)敬老院为补充的“养共体”联合共建模式。组织开展区级养老机构对镇(街道)敬老院帮扶试点。 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依托鄞州区妇幼保健所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镇(街道)建设各类托育机构。 区卫健局、各镇(街道)
到2025年,增加公办普惠型养老床位500张,全区形成较为完善的“养共体”模式;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各镇(街道)
夯实普惠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 积极发展村社办得起、居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落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补助政策,对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及服务、社区助老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给予适当补助。引导专业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建设和运营补助等举措,降低服务成本。探索发展“物业+托育”模式,支持物业企业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积极推进托育一体化,依托空余幼儿园学位支持普惠性托位建设;鼓励幼儿园通过改扩建扩大托班规模,增加普惠服务供给。到2025年,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数量显著增加,幼儿园托位数达到13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占比超60%。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推进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 结合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完善城乡社区老年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支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婴幼儿服务设施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其他设施共建共享。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
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每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未满足托位标准配置的社区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增配。 区卫健局、区住建局
到2025年,镇(街道)社区老年人托养护理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未来社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社区照护驿站全覆盖。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优化居家养老托育社区服务 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急、助洁、助浴和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为失能半失能等需要长期照料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照料护理服务。深化“家院互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 区民政局
支持家庭托育点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建设,鼓励发展社区邻里式、小区嵌入式、志愿帮对式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灵活多样的社区托育服务,探索家长互助式、临时托管式公益服务。依托家庭养育指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和母子健康手册信息推送等形式,为婴幼儿家庭免费提供家庭养育指导,增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家庭科学育儿素养。 区卫健局
到2025年,全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构建多元发展体系 支持养老托育市场主体发展 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养老托育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服务企业,支持国内外知名养老托育服务企业通过直营或加盟方式入驻,推进泰康国际医养园等项目建设。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引导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探索成立以养老托育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运营公司或事业部。 区国资中心、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发挥鄞州先进制造业优势,支持健康监测、智能监护、养老辅具等各类智能照护用品生产销售企业发展,鼓励本地企业研究开发适老化、适幼化智能软硬件产品。 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全域覆盖 全面深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实现区域全覆盖、城乡无差别,确保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失能人员服务方式和失能等级,对机构护理的给予每床日40至60元的待遇保障;对居家护理的给予每月20至30小时的待遇保障。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症照护床位26张,长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万人以上。 区医疗保障局
推进医养医育融合发展 加快推动养老机构配置医疗机构,300张床位及以上或护理型床位200张及以上的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应配套建设诊所、医务室或护理站等内设医疗机构。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原则上按每入住老人100人,配置1名执业(助理)医师、2名护士。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镇(街道)卫生院合作开设护理、康复床位,组织开展康养联合体试点。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促进儿童健康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强化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完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链。推广实施免费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优化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儿科服务能力。 区卫健局
到2025年,养老机构配置医疗机构比例争取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0%以上。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加强老年儿童权益保障 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快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完善个人补充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补充工伤保险。 区人力社保局
开展适老型诉讼服务,依法打击整治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区法院、区公安分局
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全面落实困难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困难儿童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大病保险支付标准提高到80%以上,取消大病保险限额。 区医保局
实施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擦亮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品牌,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分级式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探望权保护联动机制。 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法院、区妇联
到2025年,全区户籍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构建“一老一小”友好环境 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加强老年人文明守法宣传和防诈反诈教育,强化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实施老年教育提升行动,鼓励在鄞高校、成人学校、教育集团等兴办老年教育,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农村文化礼堂、居家养老中心覆盖。 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规范扶持老年社会组织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公益性、互助性、专业性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有意愿的老年人参与社区互助式志愿服务和文明实践、公益慈善等事业,探索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加快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城乡社区和公共空间中合理设置老人休息、妇儿哺育、儿童游乐等设施。 区住建局
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婴幼儿照护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
到2025年,村(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覆盖率达80%以上;“以老助老”志愿结对活动覆盖所有镇村;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千人的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 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
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 加强养老托育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加强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人才引育。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基本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学历教育为依托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完善养老护理人员特岗津贴、入职奖补、免费培训、竞赛奖励等支持政策。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健局
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鼓励幼教人员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支持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和服务。落实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教育、从业技能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常态化开展家庭养育健康指导员培训,加快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 区卫健局、区人力社保局
提高养老托育服务数字化水平 持续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场景数字化应用建设,优化完善“鄞龄养老”场景应用,推进“一键助餐”“一键助学”“一键入住”三大功能推广使用。深化“困境儿童帮扶”数字化场景建设,提升主动发现和精准帮扶水平。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大数据中心
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线上老年服务项目。拓展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养老服务内容,实现养老服务“一卡通办”。到2025年,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养老托育智慧化场景更加普及。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
指导提升养老托育机构质量水平 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规范,推进养老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加强养老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强化养老托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把牢养老托育机构食品安全关,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机制。 区民政局
成立养老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建立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加强养老托育行业业务指导。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依托区妇幼保健所建设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发挥业务指导和服务示范引领作用。 区卫健局
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综合监管。实施养老托育机构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住老人和入托婴幼儿信息、资金账户、电子合同等电子档案,打通部门数据,实现养老托育机构智慧监管。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3
“一老一小”重点服务设施建设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 具体内容 时间进度 牵头单位
1 鄞州中心城区医疗康养项目 项目总投资1.4亿元,其中雅戈尔老年园乐园1.05亿元,鄞州怡康院3500万元,均由专项债出资。 雅戈尔老年乐园:主要包括一期建筑室内外提升改造、认知症专区、二期装修,新增床位约500张。怡康院: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智能化改造、景观绿化改造、设备设施更新等。 拟于2023年完成。 区民政局
鄞城集团
2 托位专项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姜山水印江山托育投资60万元,单位办托投资250万元。 包括姜山水印江山托育和单位办托两类,各自新增托位30个和120个。 拟于2023年启动,分别于2024年、2025年完成。 区卫健局
姜山镇
3 “一老一小”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新增100个体育新空间建设项目。 拟于2023年完成。 区文广旅体局
4 白鹤街道丹凤幸福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600万,由社会养老服务企业出资。 整体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位于白鹤街道丹凤新村53号,主要包括:外立面翻新、建筑加固、加装电梯消防和室内硬软装。 拟于2023年完成。 区机关事务局
白鹤街道
5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具备承担婴幼儿早期发展及0~3岁儿童保健、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托育服务和辖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指导等功能。预计新增65个托位。 拟于2025年完成。 区卫健局
6 东柳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由专项债资金保障。 东柳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地块位于惊驾路南侧,安居小区北侧,面积约2115平方米,拟投资打造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拟于2023年启动,2025年完成。 东柳街道
7 咸祥镇期颐之居乡村养老工程 项目总投资2.5亿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和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其中,财政资金拟通过申请专项债解决。 立足咸祥,面向鄞州,辐射宁波,打造医、养、康、享四位一体的综合性乡村养老养生样板工程,建成后可提供600余套养老用房和配套办公、医疗、食堂于一体的综合康养中心,配备数字化智能系统。 待专项债落实后开工,力争2025年完成。 咸祥镇
8 姜山镇东光村康养院 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建筑面积7000平方,资金均由东光村村集体出资。 康养院主要包括建筑及室内装修、设备设施增加等,预计养老床位150张左右。 正在建设中,拟于2024年完成。 姜山镇
9 邱隘镇回龙村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由回龙村和宁波国药福芯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回龙村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主要包括90张养老床位(暂定)、社区助餐餐厅、厨房、党建活动室、中医诊疗等养老服务场所并融入智能化硬件及社区级养老数据平台。 拟于2023年完成。 邱隘镇
10 “一老一小”未来社区服务场景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 约500万元。 新建5个“一老一小”未来社区服务场景。 拟于2023年完成。 区住建局
11 泰康国际医养园区 项目总投资50亿元,总占地87亩。其中养老护理床位259床,活力社区总户数约1000户。泰康集团出资。 泰康国际医养园区:包括独立生活区、三级医院及护理区三大板块。泰康拥有泰康国际标准康复体系和长期照护体系两大特色体系,提供协助生活、专业护理、记忆照护三种生活服务区域。 拟于2023年完成。 区民政局
福明街道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20230410/43598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