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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为基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深入推进综合评价结果协同应用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扎实推进鄞州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镇二级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园区)深化改革的主体作用,区、镇(街道、园区)二级协同联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有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同时注重依法行政,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根据宁波市政府“一年大提升、三年走前列、五年成示范”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目标。

1.2018年“亩均论英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提高7%;低效企业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全面启动3亩以上(含)规下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垄断或公益性行业的企业除外。新增土地项目、新设立企业、首次升规上企业设立三年保护期)、工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启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下同)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评价,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标准地”制度供地。

2.到2019年,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实现评价全覆盖。到2020年,“亩均论英雄”改革走在省市前列,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亩均效益”达到省市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工业增加值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3%以上;基本实现所有规上服务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特色小镇“亩均论英雄”评价的全覆盖;全面建成“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形成科学合理的亩均评价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机制、产业争先攀高促进机制。

3.到2022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50万元/亩、20万元/人·年、160万元/亩,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5%以上。小微企业园建设全覆盖,展质量显著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建立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突出高质量导向,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创新能力等重要指标,突出地方特点、突出平台功能、突出行业特色,出台分类评价办法,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建设,高水准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一)进一步健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以评价数据质量为核心,优化取数流程,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相关部门提供取数企业名单、汇总报送和核实纠偏评价数据、应用评价结果等工作责任的落实、督查和考核。以镇(街道、园区)为主体,负责企业数据采集、信息核实、用地调查、评价公示等工作。

2.创新完善指标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推行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主的6项基本指标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为主。逐步推行高新技术企业“亩均效益”和行业(产业)综合评价。

(二)完善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

加快推进覆盖区、镇(街道、园区)两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建设,通过按照规范要求将综合评价有关数据导入平台,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和共享,最终实现从数据采集核实、评价分档到分析展示的智能化流程,全面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评价绩效档案。

三、建立健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机制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支持A类企业引领发展、鼓励B类企业提升发展、限制C类企业外延发展、倒逼D类企业提质转型或转移”的原则,科学综合运用评价结果,研究制订、有序实施促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

(一)实施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加强差异化政策引导

1.全面开展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依托“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数据系统,深入开展分产业(行业)、分区域、分指标,多层次、多维度的评价数据深度分析,每年定期发布年度评价分析报告,为掌握区、镇(街道、园区)两级家底、分析研判经济走势、合理制订差异化政策、开展企业精准服务等提供重要参考和数据支撑。

2.落实和完善差别化财政奖励机制。A类企业优先享受区级财政政策、并优先向上推荐,B类企业继续享受区级财政政策、特别先进的项目向上推荐争取,C 类企业原则上减半享受区级财政政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除补偿性财政政策外,D类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区级财政奖励政策、不向上推荐争取。

3.加速推动区域(产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分产业(行业)、分区域的综合评价结果,合理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低效低端产业,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根据区域经济优势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合理推进区域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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