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1〕21号)精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效率,降低社会成本,特制订《鄞州区小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鄞州区小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提高招投标效率,降低社会成本,根据“高效、简捷、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列入各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范围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小型项目定点招标分承包商入围招标和具体项目招标两个步骤。
第四条 承包商入围招标由各镇乡(街道)自行组织,在镇乡(街道)交易站公开招标,一年一招。
第五条入围承包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记录;
(二)资质要求:
1.房建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装修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绿化项目: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交通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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