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尤其是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服务外包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经区或区级以上认定且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服务外包企业。
二、资金来源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我区服务外包企业发展。
三、扶持奖励政策
(一)开办费补助
对新办服务外包企业且有实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生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足额到位后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经营场地补助
对新设的从事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中的企业运营数据库服务外包企业,按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从业人员数,以每人10平方米计,换算总面积不超过实际办公用房面积,按第一年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后二年减半的标准给予经营场地补助。
(三)财政奖励
对新办服务外包企业,自认定年度起连续三年按当年度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加值、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四)离岸外包业务奖励
1.对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每出口1美元给予人民币0.15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给予嵌入式软件研发离岸外包业务当年度前五名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五)人才培训补助
1.对已获得商务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分别按上级相应标准及相关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支持,每家企业或培训机构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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