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六街道开展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3年9月9日
鄞州区六街道开展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
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小餐饮无证无照经营和污染扰民等问题,全面提升小餐饮整体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至2014年3月底,在中河、钟公庙、下应、首南、潘火、石碶等六街道(以下简称六街道)辖区内开展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严格执法、科学管理、疏堵相济、规范为主”的原则,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小餐饮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安全隐患严重、油烟和噪声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小餐饮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严格规范小餐饮油烟排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不合格或有毒有害食品及原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切实解决一批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显改观小餐饮整体面貌,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管理基本完善,操作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小餐饮监管“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区域内不发生小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重点
在六街道范围内,每个街道至少选择2-3个小餐饮集中、居民密集、群众对油烟和噪声等污染反映强烈的区域作为整治重点,先行整治,然后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1.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督促和指导小餐饮业主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卫生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位置、布局符合要求,证照齐全并统一上墙,配备洗涤、消毒、冷藏、防蝇等食品安全基本设施,安装排烟、排污等环保装置,制定并落实采购验收、消毒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悬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
2.规范小餐饮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小餐饮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排放和处置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发展循环经济,维护食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协调和督促小餐饮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建立餐厨垃圾交运台账,统一收运、规范处置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杜绝乱排乱倒、私卖暗卖、甚至喂养“垃圾猪”回流到餐桌。
3.分类整治不符合规范的小餐饮。根据小餐饮目前的经营行为,将其分为ABCD四类进行监管和整治。A类:经营行为达到小餐饮规范要求、证照齐全、无扰民投诉的小餐饮,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B类:经营行为暂且达不到小餐饮规范要求,但能及时整改的小餐饮,由有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C类:经营行为达不到小餐饮规范要求,且限期内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反复整改仍不达标的小餐饮,予以取缔;D类:油烟、噪声等污染严重扰民,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小餐饮,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其限期转变业态或搬离现址,不服从管理的依法查处和关闭。
4.整治夜宵经营行为。按照“取缔无序摆设、规范合理设置”的要求,严格规范和整顿夜宵经营行为,做到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营业,配备餐饮服务基本设施、油烟处理装置和垃圾收集措施,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不扰民、不阻碍交通、不影响市容。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夜宵摊点,从严整治油烟噪音扰民、垃圾乱倒等违规行为,努力营造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5.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力开展监督抽检,严格整治小餐饮极不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不合格或有毒有害食品及原料、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6.积极探索科学管理模式。边整治边研究小餐饮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善于总结阶段性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推广,推动全区小餐饮全面规范提升。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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