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01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鄞政办发〔2011〕152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平安鄞州”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2年底,建立健全区、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村(社区)三级上下贯通、联动协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格局。
(二)到2015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隐患预防能力明显提高,最大限度控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和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对本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排查、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抄告区质监部门;同时,各镇乡(街道、潘火)应充分发挥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2.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证后监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公告等制度;依法组织查处特种设备“三非”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3.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
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分析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抄告区质监部门。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治理”的要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严格执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义务,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所在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
(二)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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