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做大做强建筑业,提高我区建筑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实力,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区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提高“建筑之乡”知名度,努力实现建筑强区目标。
二、发展目标:全区建筑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科技进步成效显著,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规模企业比重明显增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日益增强。今年确保引进4家一级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到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创利税总额10亿元;建筑业企业整体资质明显提升,培育1-2家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区外建筑业产值占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发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培育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体系。打破行业界限,鼓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企业申报资质时,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我区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中应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鼓励企业向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多元化经营,向房地产、建材、装备制造、维护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扩大企业的发展空间。
(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等形式做大做强,企业在联合、重组、兼并过程中涉及资产评估、土地、房产、车辆设备等变更费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资质等级高的大型建筑业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从2010年起,以2009年建筑企业在我区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的财力为基数,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在500万元以上的,其三年内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财力环比增长15%以上部分,区可得部分的50%以上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引进市外大型建筑业企业,对引进总部落户我区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积极培育建筑劳务市场,大力发展劳务企业。对新办独立劳务分包企业,自工商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在本区实现的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的8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三)鼓励建筑业企业拓展市场。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开拓区外市场,企业在区外承接的工程项目,实缴本区所得税,比上年度新增的区财政留成部分的50%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建立重点企业和大项目的协调联系机制,对区外承包工程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的企业和单个工程合同额达到1亿元的大项目,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跟踪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和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引导、鼓励区内建筑业企业以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外地国企改革,收购、兼并外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凡收购、兼并的外地企业在区内承揽业务的,享受区内企业同等待遇。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引导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对新获外经权或援外权的企业每项给予5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工程,走质量兴业之路。工程项目获“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总承包单位50万元的奖励;获“国家优质工程银奖”、省、部级优质工程最高奖的,给予总承包单位20万元的奖励,获宁波市“甬江杯”优质工程奖的,给予总承包单位5万元的奖励;独立设计创国家、省级优秀设计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所获奖项以最高奖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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